中國古代建築著作有官書和私人著作兩類。

  官書 古代各王朝制定的建築制度做法、工料定額一類的建築法規,或關於這方面的記錄。現知最早的官書是《考工記》,一般認為是春秋時齊國人所作,是記錄手工業技術的專書。書中“匠人”篇涉及城市道路和建築尺度的論述。

  唐代頒有《營繕令》,規定官吏和庶民房屋的形制等級制度(宋、明、清也頒佈過)。

  宋代元祐(1086~1094)、崇寧(1102~1110)時兩次頒佈《營造法式》,為當時宮廷官府建築的制度材料和勞動日定額等甚為完整的規范,是古代建築學的專著。 元代有《經世大典》,其中“工典”門分22個工種,與建築有關者占半數以上。

  明代建築等第制度多納入《明會典》,另外還有一些具體規章,如《工部廠庫須知》等。清代頒有《工部工程做法則例》,是一部有關建築的大型文獻,內務府系統還有若幹匠作則例規定比較詳細。

  私人著作 北宋初有都料匠喻皓著《木經》3卷,是一部建築學專著,但早已不存。明中葉有《魯班營造正式》,是南方民間匠師所著。萬歷(1573~1620)時又有《新鐫京版工師雕斫正式魯班經匠傢鏡》,並有崇禎本及多種清代翻刻本。崇禎本3卷,題午榮匯編、章嚴全集、周言校正。明清文士著述,有文震亨《長物志》記載居室及庭園環境佈置等;計成《園冶》則更是造園學的專著。李鬥《揚州畫舫錄》附錄《工段營造錄》,傳自內廷的工程人員。

  中國古代建築匠師和工官制度密切相關。主管營建工程的官吏,《考工記》稱為匠人,漢唐稱將作大匠,宋稱將作監。漢代陽城延,北魏李沖、蔣少遊,隋代宇文愷,唐代閻立德等都是著名的將作大匠。宋將作監李誡著《營造法式》,尤為著名。

  這些工官多是其他出身,或因工巧,或因久任而善於鉆研,所以能精通專業,勝任職事。專業匠師,唐宋都稱都料匠。唐代柳宗元著《梓人傳》,敘述瞭都料匠楊某之事。宋代都料匠喻皓曾著《木經》行於世。明代專業匠師有不少人後來升任為主管工程的高級官吏,如郭文英以作頭官至工部右侍郎,蒯祥以木工首官至工部左侍郎,徐杲以普通工匠而官至工部尚書。清代還出現瞭匠師世傢,樣式雷一門七代掌管宮廷營建,山子張長期主持皇傢園林造園疊山。

  明清時候,也有一些不擔任工官而作出瞭巨大貢獻的匠師,如馮巧、梁九等。由於詩情畫意的陶冶,明清時候還有一些文人畫士成為造園疊山匠師,如張南陽、張漣、計成等。

  中國古代許多著名匠師,事跡大都記載不詳。如魯班、王爾,自古並稱,特別是魯班,後世更奉為建築匠傢的祖師,但都隻見於傳說。喻皓的事跡也摻雜著傳說,甚至想象。著名的安濟橋的設計者,其原始傳記材料隻留下“隋匠李春”一句,歷代能工巧匠連姓名也沒有留下的就更多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