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價值與審美價值、工程技術手段與藝術手段緊密結合的美術門類。體現為城鄉建築環境、各種類型房屋、陵墓、園林、建築小品和某些紀念性建築及其他建築設施的總體和個別設計、風格、藝術價值,也指建築作為一門藝術的形式和手法。建築藝術主要是通過空間實體的造型和結構安排、各門相關藝術的結合、同自然環境的關係等發揮審美功能,也通過合理的實用功能和先進的技術手段顯示其藝術水準。建築的造型主要是由幾何形的線、面、體組成,除瞭其中包含的形式美法則給人以感官的愉快外,還可以運用象象征的手法表現某種特定的具體內容,特別是紀念性建築,往往都有特定的象征主題。

  構成因素 完整的建築藝術形象包含下列因素:

  ①環境。建築與它所處的自然環境之間,以及若幹建築之間都構成建築環境。環境是人對建築藝術產生最初審美感受的因素。建築與自然環境配合得當,可以突出建築的性質和藝術趣味。如風景名勝區的寺廟、村鎮、園林主要是從自然環境中獲得藝術效果。城市中的建築環境主要是大組群之間的關系,如歐洲中世紀城市中高聳的教堂與曲折的街巷小屋、中國古代都城中雄偉的宮殿與整齊的街坊居民之間,都表現出很鮮明的藝術特色。

  ②序列。組群中的各座建築之間和單座建築的各個部分之間的有機聯系可以構成一定的觀賞序列。通過不同的序列結構,可以展示豐富的造型畫面,形成節奏很強的韻律,更有效地突出主體形象。序列越豐富,時間的因素就發揮得越充分,在時空交匯中構成的藝術形象就越鮮明。註重序列設計是中國傳統建築的主要特點之一,即所謂起承轉合、步移景異的設計原則。歐洲古典建築有意識地通過透視分析來設計總平面和總輪廊線,也是一種序列設計的方法。

  ③造型。由各種式樣的平面、立面、結構、裝飾組成的各種造型,是建築藝術最基本的因素。每個時代和每個民族對於建築造型都有各自的審美標準,也有共同的標準。首先要求造型的各個組成部分在總體中是和諧的、有機的和符合形式美法則的。同時,每種類型建築的造型也要求表現出各自所固有的特征,如紀念建築與遊樂建築、宗教建築與世俗建築、銀行和圖書館、度假別墅和城市公寓等,在造型上都各有不同。

  ④形式美法則。環境、序列、造型以及結構、色彩、質地等都有形式美的要求,都要求符合某些客觀的美的規則。在建築藝術的形式美法則中,最主要的是比例尺度和節奏韻律。形式美法則體現在具體的建築手法中。例如歐洲古典建築的兩大系統──希臘羅馬式的古典風格和哥特式的基督教風格,中國古代建築中的宮殿廟宇和園林以及其中的屋頂、色彩、假山、裝飾等,都有各自不同的特殊構圖形式和手法,形成各種不同的法式。

  ⑤象征涵義。建築藝術的廣度主要由環境、序列和造型構成,而深度則由其中的象征涵義構成。象征的主題可以通過某些附屬藝術如雕刻、繪畫等表現出來,也可以從環境、序列、造型中表現出來。例如埃及的金字塔、巴比倫的觀星臺、印度的佛塔、中國的宮殿和禮制壇廟,都有很強的象征性。

  ⑥附屬藝術和建築小品。建築小品和雕塑、繪畫、工藝美術等,是建築藝術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在形成建築藝術的總體效果中,它們主要起以下作用:作為環境和序列的組成部分(如臺階、欄桿、水池、墻籬、門坊等);作為建築裝飾的主要組成部分(如壁畫、浮雕、匾聯等);作為象征涵義的表現手段,直接用以其形象和文字來表現、提示、說明所象征的主題內容。

  風格 建築風格是建築藝術最直接、最鮮明的體現。每一種風格中,既包含有物質的和精神的功能要素,也包含有時代的和民族的審美要素,所以建築藝術表現為時代的風格、民族的風格和類型的風格。建築藝術的基本風格是歷史的產物。一般說來,時代不同,基本風格也不同,但由於影響民族風格的民族文化要素是經過長期積累形成的,具有相對的穩定性,民族風格也具有相對的傳統性和獨立性。建築藝術的時代風格比較敏感,民族風格比較穩定,建築的基本風格在這兩者的相互制約中發展變化。

  歐洲建築中,自公元前7~前6世紀在愛琴海周圍初步形成瞭希臘建築的基本風格。公元前5世紀中葉建造的雅典衛城建築群,標志著希臘風格的成熟。它的主要特征是矩形建築繞以開敞的列柱圍廊和列柱形式的定型化。列柱主要有兩種形式:①陶立克式,風格比較雄厚;②愛奧尼亞式,風格比較清秀。柱身、柱基、柱頭和柱上的梁枋都有定型化的形式和規格化的比例,並稱為柱式。這種柱式在羅馬時代又有所發展,到文藝復興時代初歸結為“五范”,以後又成為歐美各地古典主義建築風格的主要表現形式。羅馬建築在1~3世紀繁榮成熟。羅馬帝國疆域遼闊,財富集中,建築的規模大,類型多,除神廟以外,城市廣場建築群、劇場和角鬥場、公共浴室、市政廳即巴西利卡、紀念建築、宮殿、府邸、住宅等,都有很高的藝術水平。羅馬建築一方面繼承瞭希臘梁柱式的柱式傳統,同時發明瞭拱券結構,形成瞭以拱券和柱式相結合的、體量巨大、空間復雜、裝飾富麗的華美風格。4世紀羅馬帝國分裂,建都於君士坦丁堡的東羅馬(即拜占庭)的建築繼承瞭羅馬建築的遺產,同時又吸收瞭波斯人、敘利亞人和阿拉伯人等東方民族的經驗,創造出利用帆拱(1/4球面拱) 在方形平面上安置大穹窿頂的結構方法,從而使得簡單的矩形平面上出現瞭參差多變的立體輪廓,這種風格後來直接影響瞭斯拉夫民族的建築。到10世紀前後,基督教取得絕對權力,開始形成基督教文化。早期的基督教堂沿用羅馬巴西利卡的形式,後又吸收瞭拜占庭教堂的十字形構圖形式,結合一些民族的特殊手法,發展出羅馬式風格。羅馬式上承羅馬,下啟哥特式,造型比較粗糙,是說明建築藝術風格時代性與傳統性交匯過渡的明顯例證。12~15世紀,是哥特式建築成熟的時代。哥特式是繼希臘羅馬以後,歐洲古典建築的又一種典型風格。高超的拱券結構技術,巨大的室內空間,飛騰的尖塔形象,精細的裝飾工藝,共同構成瞭強大的感人力量,時代精神異常鮮明;同時,英國、法國、德國、西班牙各地的哥特式又有各自不同的地方民族特色。意大利文藝復興和17世紀的法國古典主義以至19~20世紀的古典復興建築風格把希臘羅馬的風格作為典范推崇,有些還是直接的模擬。繼文藝復興而起的巴洛克風格和繼古典主義而起的羅可可風格先後在歐洲各國盛行,其曲折、流動、跳躍、繁瑣和柔媚的藝術特征與古典風格鮮明對立。這兩種風格存在的時間都不足100年,評論傢對它們的評價也是毀譽參半,但它們的時代性和傳統性的交匯關系卻表現得非常明顯,所以還是公認的典型風格,進入19世紀後期,由於工業革命和資本主義的急劇發展,建築的功能、技術有瞭極大的改變,傳統的審美觀念也受到強烈的沖擊,當時在歐美流行的古典主義風格在新時代中遇到瞭尖銳的挑戰。到20世紀初,逐漸出現瞭早期現代建築的風格,其主要特征是,基本上按功能要求創造形式,采用先進的結構和新材料,摒棄瞭古典主義虛假、繁瑣的裝飾和不合實用的多餘構件,但在總體上仍保持比較嚴謹的傳統構圖。從20世紀20年代開始,現代建築迅速興起。現代建築又稱功能主義建築,雖然流派眾多,但在建築藝術的根本問題上則是一致的,即建築藝術必須無條件服從技術;建築美首先是功能合理,技術先進,建造方便;承認建築造型要符合形式美,但這隻是因為形式美本身是純客觀的科學法則,利用它有助於實行建築結構標準化,材料設備系列化,最初還是為技術服務。現代建築反對附加的藝術處理,忽視民族的傳統審美趣味,形成瞭與傳統建築迥異的建築藝術觀念。現代建築風行大約半個世紀之後,又興起瞭創造所謂後現代建築風格的潮流。推動這股潮流的理論猛烈地抨擊20~30年代的現代建築,提倡建築的文脈主義、引喻主義和裝飾主義,重視大眾的一般趣味,並且在實踐中建造瞭一批帶有傳統的形式和審美趣味的作品,也有可能逐漸形成一種新的風格。

  中國建築藝術風格具有鮮明的民族特色。中國傳統建築的藝術風格經歷瞭2000多年的發展演變(見中國建築藝術)。

  創作 建築藝術的創作(設計)要求處理好以下幾種關系:

  ①功能技術和藝術的關系。建築是功能技術同藝術的統一體,但是在以功能技術為主的建築(如倉庫、車間)和以藝術為主的建築(如紀念碑、園林和大型公共建築)之間,存在著大量二者比重模糊的建築。建築藝術的創作必須首先確定具體對象的藝術成分以及藝術成分包含的內容和所需取的表現形式,畸輕畸重都可能從根本上損害建築藝術。

  ②邏輯思維與形象思維的關系。建築中的功能、技術等物質部分的創作遵循邏輯思維的規律,而藝術部分又須遵循形象思維的規律。一般說來,任何建築的創作都須首先保證功能合理,技術先進,便於建造,所以邏輯思維是進行規劃設計的基礎。但是,建築的物質因素最終要表現為具體的形象,藝術比重大的建築更要求這種形象富有鮮明的藝術風格和表現力,所以在運用邏輯思維的同時,也必然會滲入形象思維,在到達一定的創作階段後,形象思維還可能成為主要的思維方法。邏輯思維的共性比較強,而形象思維則主要是個性,在建築創作中,所謂“運用之妙,存乎一心”、“匠心獨運”,就可以概括說明這兩者的關系。

  ③構思與技巧的關系。美的藝術離不開熟練的技巧,但技巧總是服從總體藝術構思。無論是環境、序列、造型的設計,還是象征涵義的命題,都應當首先進行總體構思。巧妙的構思是技巧的靈魂。

  ④繼承與創新的關系。現代建築的主要爭議之一就是建築藝術的時代性與傳統性的關系。時代性立足於創新,傳統性立足於繼承。沒有創新,建築藝術就不能發展豐富,就會僵化;但創新不等於脫離現實和隨心所欲,不能把怪誕離奇的形象強加於社會。沒有繼承,建築藝術就不能廣泛借鑒,就會變成無源之水;但繼承不等於復古和盲目模仿,不能不分對象和不加分析地搬用古典形式。建築藝術具有廣泛的群眾性,建築藝術的創作必須緊密結合社會的實際需要,適應時代的發展,重視和發揚民族的優良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