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技遊泳運動中的一種集體比賽專案,以每隊的總成績決定名次。接力遊泳比賽有兩種:自由泳接力和混合泳接力。自由泳接力比賽開展較早,從第3屆奧林匹克運動會起就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當時是4×50碼。從1908年第4屆奧運會開始改為4×200米。混合泳接力比賽在1960年第17屆奧運會才列為正式比賽專案。第18、19、20屆奧運會上正式進行比賽的男子4×100米自由泳接力賽,在第21屆和第22屆奧運會上曾一度被取消。最近,國際業餘遊泳聯合會才作出決定,恢復這項比賽。。

  接力遊泳是一項競爭激烈的比賽項目。通過接力比賽,可以看出一個國傢遊泳技術水平全面發展的情況。自由泳接力可以衡量單項遊泳的實力;混合泳接力則要求全面,4種姿勢都有水平較高的運動員,才可能創造優異的成績。

  在接力比賽中,掌握好接力的時機是很重要的。當一名接力隊員觸及池壁,另一名隊員的腳即離開出發臺,這是理想的接力時間。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平時多練習,加強彼此之間的密切配合。

  在接力比賽中,應根據隊員的實力和對方運動員的情況安排順序。有時可把實力最強的運動員放在第1個,從一開始就超過對方,在心理上形成優勢。規則規定,在接力賽中第1個運動員的成績可以單獨承認,因此將成績最好的運動員安排在第1個,可增加創造紀錄的機會。在一般情況下,把實力最強的運動員安排在最後,是為瞭進行沖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