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通用的一種拼音文字。早期的蒙古文字母讀音、拼寫規則、行款都跟回鶻文相似,稱作回鶻式蒙古文。現存用這種文字寫成的文獻中,年代最早的是《也松格碑》(1225,圖1)。但至今尚未發現直接記載早期回鶻式蒙古文字母表的文獻資料。在近代論及回鶻式蒙古文的著述中開列的回鶻式蒙古文字母表,都是根據對回鶻式蒙古文文獻的分析擬訂出來的(圖2)。一般認為有19個字母。其中,表示母音的5個,表示輔音的14個。大部分字母有詞首,詞中、詞末3種變體。個別字母不出現在詞首,隻有詞詞中、詞末兩種變體。元音字母和輔音字母在筆劃上結合得很緊,多數情況是連在一起的。拼寫一般以詞為單位,但是,有時一個詞也可以分作兩段書寫。字序從上到下,行序從左到右。標點符號有單點(相當於逗號)、雙點(相當於句號)、四點(用於段落末尾)3種。回鶻式蒙古文到17世紀時發展成為兩支。一支是通行於蒙古族大部分地區的現行蒙古文。一支是隻在衛拉特方言區使用的托忒文。

圖1 《也松格碑》

圖2 回鶻式蒙古文字母表

  現行蒙古文與回鶻式蒙古文相比,有下述特點:一些字母的形狀有瞭改進,更便於連寫;一些字母的寫法發生分化,分別表示不同的語音;補充瞭拼寫借詞時使用的字母;一個詞分寫成兩段的現象消失瞭;增加瞭新式標點符號。現行蒙古文字母表包括29個字母。其中,表示元音的5個,表示輔音的24個。圓唇元音o、u共用一個字母,ö、ü共用一個字母。輔音d、t在詞首使用一種字母變體,在詞中有元音前和元音後兩種字母變體,在詞末使用另一種變體,ɡ、k 在陰性詞裡寫法一樣。蒙古文在蒙古族的文化發展上起過重要作用,通過它保存瞭豐富的文化遺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用蒙古文出版瞭大量政治、經濟、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圖書,其中包括本民族的創作和中外名著的譯本,並發行瞭多種報刊。

  托忒文是1648年衛拉特高僧札亞·班智達(那木海札木蘇)在蒙古文基礎上改制的。它比較準確地表達衛拉特方言的語音系統。托忒文字母表包括31個字母。其中,表示元音的7個,表示輔音的24個。字母的形狀和讀音與現行蒙古文有些不同。用4個不同的字母分別表示4個舌位不同的圓唇元音。輔音k和ɡ,t和d也分別用不同的字母區分開。設置瞭表示長元音的附加符號,並且規定瞭表示長元音的雙寫形式。

  1945年,蒙古人民共和國的蒙古族轉用瞭以俄文字母為基礎的拼音文字,俗稱“新蒙文”或“基裡爾字母蒙古文”。這種文字的字母表比俄文多⊕、Y兩個元音字母。長元音用雙寫字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