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是一個具有悠久歷史和古老文化的多民族國傢。在漫長的歷史發展進程中,它博采波斯、阿拉伯等外來音樂文化之精華,逐漸形成瞭獨具一格的印度音樂文化。印度音樂與宗教、神話及傳統的哲學觀念緊密相連。古典音樂占主要地位。拉格(具有調式意義的曲調程式)和塔拉(節奏)是印度傳統音樂的兩大基本要素,也是音樂創作的理論基礎。由於歷史和地理的原因,14世紀後,印度的古典音樂逐漸形成瞭兩種不同的風格特點,即南印度的卡那迪克音樂和北印度的印度斯坦音樂。它們在樂律、曲式、樂器等方面面基本相同,所不同的隻是北印度音樂較為世俗化,受外來音樂文化的影響多些,而南印度音樂則基本保持瞭印度本土音樂的特色。此外,對於拉格和塔拉的理解和使用稍有差別,在風格上也各具不同特色。

  歷史 約於公元前2000年,雅利安人從西北方進入印度,迫使印度本土居民達羅毗荼人大量遷往南方。此後,在近千年的時間裡,雅利安人從印度河流域逐漸擴展到恒河流域,於是開始瞭印度音樂史上的吠陀贊歌時期(約公元前16~前4世紀)。印度古典音樂起源於雅利安人宗教儀式的《吠陀》贊詩。《吠陀》詩集共4部,其中《梨俱吠陀》是最古的詩集,收詩1028首。內容包括神話傳說、自然現象、社會現實生活的描述。《娑摩吠陀》和《夜柔吠陀》依據於《梨俱吠陀》。《娑摩吠陀》是配曲演唱的歌集,其中除75節以外,全部是從《梨俱吠陀》中摘錄下來的。演唱這些贊歌時,由指定的婆羅門祭司依高、低、中3種音調唱誦。曲調多半音進行,用維納伴奏。《夜柔吠陀》是說明如何應用這些歌曲來進行祭祀。公元前6~前4世紀,印度產生瞭兩部不朽的史詩《摩訶婆羅多》和《羅摩衍那》。在《羅摩衍那》中記載瞭印度最古老的兩種音階:薩音階和瑪音階;還記載瞭歌唱時使用的3種音調、7種調式和印度音樂美學中所論及的7種“拉斯”(即韻味或情趣)。這兩部史詩對印度音樂文化的發展產生瞭深遠的影響,成為印度音樂舞蹈的永恒主題之一。它們很早便以各種形式傳到瞭中國和亞洲的許多國傢。約於2世紀,出現瞭婆羅多的著作《樂舞論》。它標志著印度古典音樂已形成較完整的理論體系。婆羅多奠定瞭印度音樂理論和音樂美學理論的基礎,他所創造的一些音樂術語至今仍在使用。

  從4世紀開始,印度歷史上累遭外族入侵,因此各外來民族的音樂文化在不同時期對印度民族音樂的發展產生瞭一定影響。其中波斯、阿拉伯的影響當居首位。與此同時,印度的音樂文化也傳播到亞洲和阿拉伯等地,在這些國傢的音樂文化中留下瞭或深或淺的影響。印度的音韻學、樂律、樂器、歌唱方法、宗教音樂和民間歌舞等,自公元65年後也陸續傳到瞭中國。11世紀,穆斯林大量進入北印度,他們帶來瞭波斯和阿拉伯的音樂與各種樂器。14世紀起,在波斯和阿拉伯世俗音樂的影響下,印度斯坦音樂開始擺脫宗教儀式的束縛,在風格和特點上發生瞭明顯的變化。A.庫斯羅(1253~1325)對北方印度斯坦音樂的發展有較大貢獻。南印度卡那迪克音樂受外來影響較少,基本上保留瞭原有風格。這樣,印度便逐漸形成瞭南北兩大風格的音樂。13世紀沙楞伽提婆的著作《樂藝淵海》進一步發展瞭婆羅多的理論,使印度音樂理論更趨系統化。16世紀莫臥兒王朝時期印度音樂進入黃金時代。樂壇上人才輩出,古典音樂從宮廷和貴族官邸發展到民間,各地民間音樂生活異常活躍。莫臥兒帝國的創始人巴卑兒(1483~1530)本人就是一位音樂傢。另一位統治者阿克巴(1542~1605)是音樂事業的熱心贊助人,在他的宮廷裡擁有丹森(1520~1595)這樣卓越的音樂傢。

  18世紀中葉至20世紀中葉,印度淪為英國殖民地,民族音樂文化一度處於衰退。自19世紀末,以R.泰戈爾為代表的一批民族音樂傢致力於民族音樂的復興和發展,頗有成效。在印度民族獨立運動高漲時期,產生瞭大量愛國歌曲,鼓舞瞭人民的鬥志。特亞加拉賈、V.D.巴盧斯卡(1872~1931)和V.N.帕德肯岱是近代著名的音樂傢。1947年印度獨立後,民族音樂受到重視和保護,許多瀕於失傳的樂曲和樂器、舞蹈等經過挖掘、整理和加工重新出現。古典音樂和舞蹈在印度文化藝術中依然占據主要地位。全國設立瞭多種音樂機構,在首都和地方各邦開辦瞭各種專業音樂藝術院校。音樂教育從過去的私塾轉為正規化的學校教育,並以教授民族音樂為主。印度音樂不僅在國內擁有廣泛的聽眾和愛好者,而且受到瞭世界樂壇的重視。

  音階 印度音階的有關論述最早見諸婆羅多的著作《樂舞論》。婆羅多指出印度音樂中每一音階有7個音級,這7個音級的名稱是:“薩賈”、“裡斯帕”、“甘塔拉”、“瑪提亞瑪”、“班恰瑪”、“泰瓦達”、“尼沙達”。一般都縮寫為 Sa、Ri、Ga、Ma、Pa、Dha、Ni。這些音級之間的音程根據把一個八度分為22個“什魯蒂”(微音程)的原則來劃分。一個什魯蒂約相當於四分之一音。古代印度使用的兩種基本音階是薩音階和瑪音階。薩音階是從Sa開始的音階。瑪音階是從Ma開始的音階。這兩種音階在八度內都包含著22個什魯蒂,分配如下:

薩音階和瑪音階

  13世紀沙楞伽提婆的著作《樂藝淵海》中提到第3種音階──甘塔拉音階。甘塔拉音階的什魯蒂分配如下:

薩音階、瑪音階、甘塔拉音階與西方音樂近似音位的對應關系表 甘塔拉音階 此音階又稱“天國音階”,在當時很少使用,但對後世東南亞音樂有一定影響。而薩音階和瑪音階則一直是印度音樂理論的基礎。上述3種音階與西方音樂近似音位的對應關系見表。

薩音階、瑪音階、甘塔拉音階與西方音樂近似音位的對應關系表

  從薩音階和瑪音階的什魯蒂分配,產生瞭4種音級關系:①瓦迪:音階上的調式主音;②薩姆瓦迪:兩音相隔純四度或純五度的完全協和音程;③維瓦迪:兩音相隔小二度或大七度的不協和音程;④阿努瓦迪:除以上三者以外的次協和音程。20世紀初,印度音樂學者通過對樂律的研究,確定2個什魯蒂形成純律半音(頻率比為16/15),3個什魯蒂形成小全音(10/9),4個什魯蒂形成大全音(9/8)。因此推斷出薩音階和瑪音階是純律或接近純律的音階。印度標準音階中各什魯蒂的平均音分數約54.5音分。

  以薩音階和瑪音階中的各音作主音,可構成14種調式音階。但在實踐中使用的僅7種,其中4種以薩音階中的Sa、Ri、Dha、Ni為主音,3種以瑪音階中的Ga、Ma、Pa為主音。這7種常用的調式音階後來發展為有規定的強音、開始音和結束音的調式,印度音樂術語中稱作“賈蒂”,它是拉格的前身。

  拉格 拉格一詞最早見於約6世紀馬坦加所著的梵文書《佈爾哈德代希》中。此詞源於梵語,意即色彩、情緒;在音樂理論中可理解為一種具有調式意義的旋律程式,既具有調式的功能,又有旋律的特色。在印度,音階要通過拉格來體現。拉格的基本原則如下:①若幹音排列成音階,一般最少有5個,最多不超過9個。②有特定的音序,上行和下行可以相同也可不同。③形式拉格特性的是主音和次主音(亦稱協和音)。次主音和主音之間一般相距四度或五度。④每一拉格都有一組重要的音群,即特定的旋律片斷或強調的樂句。⑤依印度的哲學理論,每一拉格都體現瞭一種特定的“拉斯”(印度用“rasa”一詞作為情感或情緒的專用語)。拉斯有9種:愛情、幽默、悲憫、暴戾、英勇、恐怖、厭惡、驚奇、平靜。⑥有固定的裝飾音和裝飾樂句。

  按傳統習慣,拉格的使用通常與印度的春、雨、夏、秋、涼、冬6個季節及一天中不同的時辰聯系在一起。北方的印度斯坦音樂至今仍嚴格遵守拉格的時間規定,而南方卡那迪克音樂則不強調此點。印度從古至今使用的拉格繁多,自14世紀南北地區形成兩種風格後,拉格的使用和分類也不相同。目前北方印度斯坦音樂一般采用19世紀音樂傢帕德肯岱所制定的以10種基本音階為基礎的相應10種同名拉格分類法。南印度卡那迪克音樂的基本拉格有72種,是按音階中7個音的排列順序各異和不同的音高變化而產生的。

  塔拉 “塔拉”一詞是印度音樂的節奏用語,隻表示節拍的基本計數時間,通過分割產生的再分計數時間,才是曲調和鼓聲節拍的標準時值。多次的擊奏或基本計數時間組合成一樂段,它是曲調和音樂形式內部結構的標準。如北方印度斯坦音樂中的特裡塔拉由16單位拍組成,可分為8+8的兩組,而各組又可細分為3+2+3或3+3+2或5+3。此外,相同單位拍的塔拉其重音也可不同。特裡塔拉為4小節,它的最強音是落在第1節第1拍上,用“×”作記號;第2節第1拍則記以2,第4節第1拍記以3。“×”在印度音樂術語中稱作薩姆,相當於西方音樂中的強拍。在各種擊奏時都必須最強,標志著由它開始瞭一個節奏循環。“0”稱作克利,指弱拍,它預示瞭一次新的循環又將臨近,並被視為保持節奏的標志。每種塔拉都有其基本口訣,是一種模擬鼓聲的音節。這種口訣構成鼓語,並可由此組成鼓的樂句和樂段。

南印度維納的演奏

  在實際演奏中,鼓手很少按照基本口訣演奏,他總是在重復鼓的樂句或樂段時,用各種方法加以變化。無論節奏多麼復雜,第1節第1強拍“×”絕不許搞錯。鼓師演奏水平的高低就在於變奏花樣的多少和新奇程度。當鼓師變奏時,主要樂器的獨奏者隻表演簡單的曲調(主題)。變奏結束後,獨奏者和鼓師則以問答樂句形式進行競賽,以此來顯示他們的藝術造詣。

  印度音樂的節奏非常細致,在古代文獻中記載有100多種塔拉,但通過歷史的演變,保留下來的僅三分之一。除瞭拉格和塔拉外,大量使用裝飾音也是印度音樂的特點之一。它的裝飾音體系非常發達,包括多種裝飾音和由一組組樂音組成的各種裝飾樂句。印度音樂以口傳心授為主,聲樂占主要地位。表演者在演出時往往即興發揮,因此表演者亦是創作者。印度傳統音樂以單聲部曲調為主,傳統音樂的主要體裁有:“特魯帕德”(英雄敘事歌曲)、“圖姆裡”(抒情歌曲)、恰紮爾(愛情歌曲)、塔帕(趕駱駝人的歌)、“巴哲納”(宗教歌曲)、達瑪爾(舞蹈歌)、“塔拉納”(練聲曲)和“霍裡”(酒紅節歌曲)等。這些民間歌曲語言形象生動,曲調悠揚動聽,具有鮮明的地方色彩和濃鬱的生活氣息。

西塔爾、坦佈拉和塔佈拉的合奏

  印度樂器種類繁多,其中弦鳴樂器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維納,有南維納和北維納兩種。西塔爾在南亞各國流行;坦佈拉是一種四弦低音樂器,無品,用空弦奏持續低音作伴奏;瑟羅德是短頸無品,琴體呈長方形,演奏時橫抱於胸前;薩林達是印度民間藝人最喜愛的樂器;薩倫吉、比恩也都較常見。氣鳴樂器中橫笛歷史悠久,常在印度的雕刻和壁畫中出現,其他如薩赫奈伊、朋吉、納格斯沃勒姆、奧圖等較流行。膜鳴樂器主要有塔佈拉、帕卡瓦吉、姆爾登加姆、納加拉、多拉克、達卜、圖爾和達瑪魯等。人們常在鼓皮上塗一層膠泥,稱之為“鼓眼”,可使鼓的音色純正,並能起到調節音高的作用。體鳴樂器有各種銅鑼、鐃鈸、鐘鈴、響板等。較為特殊的有陶罐和水碗琴。上述樂器多用來為聲樂和舞蹈伴奏,獨奏和小型合奏近年來發展較快,成為音樂會的常用形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