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一定的教育目的,結合年齡特點,規定學前教育機構對幼兒進行教育和教養的具體目標、任務和內容的檔。

  19世紀30年代 ,德國教育傢 F.W.A.福祿貝爾創立“幼稚園”,建立瞭教學遊戲和各種作業體系,並提出進行遊戲和作業的方法。19世紀末20世紀初,義大利教育傢M.蒙臺梭利制訂瞭以感官訓練為基礎的學前教育的教學體系。資本主義國傢沒有統一的公共學前教育制度,因此沒有全國統一的教育大綱,各種不同性質的大綱反映瞭各自不相同的教教育觀點。蘇聯於1932年頒發瞭第一個國傢統一的幼兒園教育大綱草案。1938年出版瞭《幼兒園教養員工作指南》,後又經多次修訂。1959年由俄羅斯聯邦教育科學院和蘇聯醫學科學院共同制訂瞭幼兒園教育大綱,1978年出版瞭第8次修訂本。

  中國現行的幼兒園教育綱要(施行草案),是教育部1981年10月制訂的。它的主要內容有:①年齡特征與教育任務。規定學前時期兒童身心發展的3個年齡階段,即3~4歲(小班),4~5歲(中班),5~6歲(大班);提出幼兒園的教育任務是向3~6歲的幼兒進行體、德、智、美全面發展的教育,使其身心健康活潑地成長,為入小學作好準備,為造就一代新人打好基礎。②教育內容和要求。規定幼兒園的教育內容分為生活衛生習慣、體育活動、思想品德、語言、常識、計算、音樂、美術等8個方面。③教育手段。提出遊戲、體育活動、作業、觀察、勞動、娛樂等活動方式,作為幼兒園完成教育任務的手段,以防止幼兒園教育的小學化、成人化。

  中國幼兒園教育大綱的編制原則是:內容要符合共產主義思想教育的原則,具有思想性;根據幼兒各年齡階段身心發展的特點,保證教材編排的科學性和系統性;保證幼兒階段教育的完整性和學前教育同小學教育的連貫性;以及通過遊戲、作業和力所能及的勞動等活動進行生動、具體的教育等。

  按照現代學前教育理論與實踐的發展水平,要求把幼兒作為一個具有多種表現的完整個性來對待,教育工作要成為一個完整的綜合培養過程。為瞭實現幼兒園教育大綱的要求,教養員要深入研究幼兒身心發展的年齡特征和個性特征,對幼兒的遊戲、勞動、學習和生活進行有明確目的的指導,使幼兒的體、德、智、美諸方面在各年齡階段都得到全面的良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