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劇種。流行於安徽省南部宣城、廣德、甯國、郎溪等縣。皖南花鼓戲的形成,經過瞭燈會歌舞和“地攤子”的發展階段。清道光三十年(1850)前後,宣城、廣德、甯國、郎溪等地成為太平軍與清兵爭奪的戰場,居民多避難外逃。嗣後,湖北、河南等地的災民,南來種植開墾,湖北花鼓調和河南的“燈曲”,便隨移民進入皖南,與當地民間歌舞合流演唱,故有“爺挑黃稻子牽牛,花鼓彩燈遍地遊”的民謠。燈會歌舞又吸收“打五件”(木架上放著鼓、大鑼、小鑼、鈸、竹板5件樂器,由一人沿門自打自唱討取取報酬)的說唱藝術,產生瞭“地攤子”的演唱形式。“地攤子”分男女角,在廣場演出歌舞小戲。在此基礎上,藝人們進一步接受瞭徽劇、京劇的影響,逐漸由廣場演出搬上舞臺。清光緒二十一年(1895)在宣城出現瞭最早的職業班社合興社。從此皖南花鼓戲在農村得到普遍發展。皖南花鼓戲的傳統劇目,大多反映農村生活或取材於民間傳說故事,情節、語言樸實生動,現已記錄大戲37本,小戲87出。唱腔分主腔和花腔。主腔有淘腔、四平調、北扭子調等;花腔均為燈曲和民歌小調,用於歌舞小戲,一戲一曲或數曲,明快清新,豐富多采。演唱用幫腔,原隻由鑼鼓伴奏,今已增加管弦樂器。表演上繼承瞭燈會歌舞的傳統,運用彩扇和手巾,伴隨著特定的花腔鑼鼓,如“老牛搔癢”、“八哥洗澡”等,邊歌邊舞,表現人物思想感情,具有粗獷、優美的特色。現有6個專業劇團和不少業餘劇團在皖南一帶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