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裡斯多德

  古希臘哲學傢、自然科學傢、文藝理論傢。生於卡爾基狄克半島的斯塔吉羅斯城,父親是著名的醫生,受到馬其頓王阿明塔斯二世的器重。亞裡斯多德從小對自然科學感到興趣,可能受他父親影響。他17歲時到雅典作柏拉圖的弟子,柏拉圖死後後,他離開學園到小亞細亞的阿索斯從事學術研究,這裡當時是研究柏拉圖哲學的一個中心。公元前343、342年間,應馬其頓王腓力邀請擔任王子亞歷山大的師傅,主要講授荷馬史詩和悲劇。公元前335年腓力死後,他回到雅典,創辦一所學院,收集瞭不少抄本、地圖和其他科學研究資料。在他的領導下,編成許多有關動物學、天文學、物理學、形而上學、數學等方面的著作。公元前323年,亞歷山大死後,雅典出現反對馬其頓統治的運動,亞裡士多德離開雅典,前往卡爾基斯,次年病死。

  亞裡士多德的文藝理論著作傳世的有《詩學》和《修辭學》。《詩學》主要討論悲劇和史詩,論喜劇的部分已失傳。《詩學》針對柏拉圖的哲學和美學思想,就文藝理論上兩大根本問題作瞭深刻的論述。第一個問題是文藝與現實的關系問題。柏拉圖認為現實世界是理式(一譯“理念”,本義是“原型”)世界的摹本,而藝術作品則是摹本的摹本。這樣柏拉圖就否定瞭現實世界的真實性,因而也否定瞭藝術作品的真實性。亞裡士多德認為藝術作品所摹仿的對象是“人的行動、生活”,他這樣就肯定瞭現實世界的真實性。第二個問題是文藝的社會功用問題。柏拉圖把感情當作人性中的卑劣部分,他攻擊詩人逢迎人心的非理性部分,損害瞭理性,使人失去對感情的控制。亞裡士多德則認為感情是人所不可少的,是對人有益的。他說,悲劇的功用在於引起憐憫與恐懼的感情,使這種感情得到宣泄(或凈化),這樣,人的心理就恢復瞭健康。另一種解釋是,使這種感情得到陶冶,也就是說,使憐憫與恐懼保持適當的強度,借此獲得心理上的平衡。總之,亞裡士多德認為悲劇對社會道德可以起良好的作用。

  亞裡士多德認為各種藝術的創作過程都是摹仿自然。他所說的摹仿是再現和重新創造的意思。他認為詩人應創造合乎或然律或必然律的情節,反映現實中本質的、普遍的東西。所以藝術應該比普通的現實更高,詩也比歷史更高。這種摹仿既然要揭示事物內在的本質和規律,因此藝術可以幫助人更好地認識客觀現實。這個看法是亞裡士多德對美學思想最有價值的貢獻之一。

  亞裡士多德指出,人對於摹仿自然的作品總會感到快感,悲劇能給人以快感,情節的安排、色彩、文字、音樂的美都能給人以快感,他這樣肯定瞭藝術的價值。

  亞裡士多德把文藝作品的創作過程看作一種理性活動,而不歸功於靈感。他所要求於詩人的是清醒的頭腦。

  亞裡士多德指出,悲劇藝術的組成包括故事情節、人物性格、語言、思想(指思考力)、形象(指面具和服裝)和歌曲。其中最重要的是情節,所謂情節,指事件的安排。他強調文藝作品應是一個有機整體。他說:“悲劇是一個嚴肅、完整、有一定長度的行動的摹仿。”情節要有一定的安排,要有內在的密切聯系,而且要完整,就是說要有頭,有身,有尾。任何部分一經挪動或刪削,就會使整體松動脫節。要是某一部分是可有可無的,變動它並不引起顯著差異,那它就不是整體中的有機部分。亞裡士多德隻強調情節的統一,這是戲劇創作的一個重要原則。至於後世提出的“三一律”中的“時間的統一”和“地點的統一”,則是出於對《詩學》的誤解。

  亞裡士多德認為劇中人物的性格必須善良,性格還必須適合人物的身份,必須與真人相似,而又比一般人更好,更美,也必須合乎事物的必然律或或然律。

  《詩學》在古代曾長期被埋沒。它對後世歐洲文學的影響開始於15世紀末葉。17世紀的法國文藝理論傢佈瓦洛的《詩藝》,就是摹仿亞裡士多德的《詩學》寫成的,成為權威性的美學經典,在古典主義文學運動中起瞭決定性的作用。在馬克思主義美學產生以前,亞裡士多德的理論成為西方美學概念的主要根據。

  “修辭學”指演說的藝術。古希臘的演說辭是主要的散文,因此演說術也就是散文的藝術。

  亞裡士多德認為修辭術是論辯術的對應物。論辯術指哲學上的問答式論辯的藝術。問者根據對方所承認的命題推出引論來駁倒對方,從而獲勝。亞裡士多德認為修辭術也是一種藝術,這是對柏拉圖把修辭術貶低為“卑鄙的騙術”的回答。

  演說中提出的證明主要是用“修辭式推論”(演繹法)推出來的。修辭式推論的前提是或然的事,因為演說中所討論的事都有另一種可能,所以修辭式推論就是“或然式推論”。

  亞裡士多德認為聽眾對演說者的態度不同,他們的判斷就不同,所以演說者必須懂得聽眾的心理。他進而分析感情,如忿怒、友愛、恐懼、憐憫等。演說者還必須瞭解聽眾的性格,要瞭解人們的不同性格才能激發或抑制他們的感情。這是歐洲文學史上最早的性格分析。

  亞裡士多德的《修辭學》的頭兩卷主要討論修辭術的題材和說服的方法,他認為這些是修辭學的主要內容。第3卷討論演說的形式──風格與結構。

  亞裡士多德首先指出,文章應求其容易誦讀,這是一條有用的原則。

  關於風格,亞裡士多德說,散文的風格不同於詩的風格。散文的美在於明白表達思想,散文的風格不能流於平凡,也不能過分誇張,而應當求其適度。他特別重視隱喻的使用。他說,隱喻可以使風格有所提高而不流於平凡。不要說“生命的老年”,而要說“生命的夕陽”。這一類的隱喻最能使文章風格鮮明,引人註意。至於附加詞(包括性質形容詞),亞裡士多德則認為如果用得太多,會暴露作者的技巧,而且使散文變成詩。然而這種詞又非用不可,因為它們可以使風格不致流於平凡。使用這種詞要掌握分寸,否則比不使用更有害。亞裡士多德又指出,各種技巧的使用,都必須掌握分寸。他強調說,作傢必須把技巧掩蓋起來,使語言顯得自然而不矯揉造作;話要說得自然才有說服力,矯揉造作適得其反。這是一條重要的創作原則。

  至於散文的句法,亞裡士多德認為應當采用緊湊的環形句,而不應當采用松弛的串連句。環形句指本身有頭有尾,有容易掌握的長度的句子,這種句子有如圓圈,自成整體,有別於用連系詞連接的直線式的串連體。

  至於節奏問題,他主張散文的形式不應當有格律,但也不應當沒有節奏,沒有限制;因為沒有限制的話是不討人喜歡、不好懂的。在西方語言裡,這成瞭一條非常重要的原則。

  亞裡士多德的《修辭學》是一部論述古代散文寫作的科學著作,它為羅馬以及後世歐洲的修辭學的發展奠定瞭基礎。

  

參考書目

 I.Bywater,Aristotle,Poetics, Oxford,1909.

 S.H.Butcher, Aristotle's Theory of Poetry and Fine Art, London,1911.

 G.F.Else, Aristotle's Poetics: The Agrument, Cambridge,Mass.,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