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伯來詩歌,《舊約全書》的一卷,又名《所羅門之歌》。傳說出自所羅門的手筆,其實所羅門隻是作品中的男主角。

  《雅歌》敘述所羅門王行獵,邂逅健美的牧女書拉密,但當國王向她求愛時,牧女卻遁入山林。後所羅門喬裝牧童,入山歌唱,牧女墮入情網,遂迎娶回宮。《雅歌》共分7篇:第1篇是結婚。第2篇描寫新娘回憶當初國王喬裝牧人唱歌求愛的情景。第3篇寫訂婚的情形。第4篇寫新娘夢見愛人在敲門,等她穿好衣服出來開門,卻已不見。她到處尋找,焦急急萬分,最後二人相見,轉憂為喜。第5篇是國王想念情人。第6篇敘述牧女懷念山林中快樂的生活。第7篇寫回到山林時眾女子出來歡迎這對情侶。《雅歌》雖列為《聖經》組成部分,但並無宗教成分。在藝術風格上表現自然、清新、樸素,成為古希伯來詩歌的一大特色。

  關於《雅歌》的體裁問題,兩千年來眾說紛紜,近代形成3種主要意見:一派說是戀歌集,一派說是戲曲,一派說是牧歌。戀歌說的理由是它所包含的戀歌可以獨立成篇;而從整體看,有故事、人物、對話,並有統一的情調,不象是零散的歌集。戲曲說的理由是它有故事情節和人物;但它一開幕就是結婚的場面,然後倒敘戀愛的經過,不合戲劇情節發展的規律。牧歌說則認為牧歌既有情節、人物、對話和統一的情調,在結構上又不妨先敘述結婚,再倒敘戀愛經過。牧歌詩體的首創者是公元前3世紀時的希臘詩人忒奧克裡托斯。希伯來的《雅歌》產生於公元前2世紀,正是深受希臘文化影響時期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