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劇作品。作者王雁。1950年由首都實驗評劇團在北京演出。劇本收入《中國地方戲曲集成·北京市卷》(1959)。

  劇本描寫抗日戰爭時期,陝甘寧邊區某村少女劉巧兒從小由父親劉彥貴作主,與鄰村青年趙柱兒訂親。但兩人從未見面。劉彥貴貪圖財禮,唆使女兒與趙傢退婚,並把女兒許給財主王壽昌。劉巧兒厭惡王壽昌,又在麥場與趙柱兒相見,遂自己作主,與趙柱兒訂下親事。劉彥貴到縣政府告狀,地區馬專員用群眾斷案的方式解決瞭這宗複雜案子,使劉巧兒的的婚姻如願以償。劇中的故事是40年代發生在延安隴東地區的真人真事。當時,隴東地區專員馬錫五依靠群眾,斷清此案,曾被譽為“馬錫五審判方式”。1943年袁靜根據這件事寫成劇本《劉巧告狀》,由保安處秧歌隊在延安以秦腔形式首演。說書演員韓起祥又寫成說唱《劉巧團圓》。1950年,王雁在袁靜《劉巧告狀》的基礎上,吸收韓起祥說書中的一些細節,改編而成。

《劉巧兒》劇照(新鳳霞飾劉巧兒)

  評劇把劉巧兒送線擴大成一場重點戲,表現瞭劉巧兒對自由婚姻和幸福生活的追求;還增加劉巧兒與趙柱兒麥場相見的一場戲,描寫他們為自己的婚姻鬥爭到底的決心。評劇演員新鳳霞扮演劉巧兒,突出瞭這個邊區少女開朗、奔放的性格。《劉巧兒》遂成為新鳳霞的演出代表劇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