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一套法定的漢字形式的拼音字母。1913年“讀音統一會”議定,1918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公佈。1918~1958年在《中文拼音方案》公佈前推行瞭40年,目前仍在臺灣省使用。又稱“國音字母”。1930年改名為“註音符號”。

  註音字母產生 註音字母產生,與清末的切音字運動有關。清末20年間,在民間產生瞭27種以“言文一致”和“普及教育”(後來又加“統一國語”)為目的的拼音方方案,稱“切音字”。其中王照、勞乃宣的《官話合聲簡字》推行最廣,影響最大。1910年冬,清朝政府為瞭籌備立憲,成立議會式的機構“資政院”,各地紛紛提案,要求頒行和推廣王照、勞乃宣的《官話合聲簡字》,實施國語教育。成立瞭一個“特定股員會”,由嚴復任會長,審查提案,並提出四點意見:①“謀國語教育,則不得不添造音標文字”。②“將‘簡字’正名為‘音標’,由學部審擇修訂,奏請欽定頒行”。③“音標用法有二:一、拼合國語。二、范正漢字讀音。學校課本每課生字亦須旁註音標”。④“請議長會同學部具奏,請旨飭下迅速籌備施行”。學部把這些意見推到次年(1911)夏天召開的“中央教育會議”討論。討論後議決瞭一個《統一國語辦法案》,提出5項辦法:①設立“國語調查總會”。調查國語的“語詞、語法、音韻”。②選擇“雅正通行之語詞、語法、音韻”作為標準,編纂“國語課本及語典、方言對照表等”。③審定“音、聲、話之標準”。音“以京音為主”,聲“以不廢入聲為主”,話“以官話為主”。④選定音標。音標的“音韻須準須備,拼法須合公例,字畫須簡,形式須美,書寫須便”,並“須兼備行楷兩種”。⑤“先由學部設立傳習所,再由各省會設立,以次府廳州縣”,“各學堂之教職員不能官話者應一律輪替入所學習”,“學堂各科亦須逐漸改用官話教授”。10月發生辛亥革命,清朝廷被推翻,此事就留給“民國”去處理瞭。

  中華民國元年(1912),蔡元培任教育總長。7月10日,教育部在北京召開“臨時教育會議”,通過《采用註音字母案》,決定先從統一漢字讀音著手,實施國語教育,把清末資政院提出的“音標”改稱為“註音字母”,用來給漢字註音。決議案內容共七點:①“教育宜普及,文字宜適用於一般人民,不得專為少數才俊計”。②“全國讀音宜歸一律”。③“讀音一律,宜先定字音標準”。④“字音標準宜召集於音韻之學(不論中西)素有研究之人及通歐文兩種以上之人,共同決議,並於各省城召集方音代表以備咨詢”。⑤“字音既定,宜將一切音韻納於少數母韻(字典等韻有三十六母、十二韻,母者輔音,韻者主音),凡一母一韻,皆用一韻表之,名曰字母(與日本假名功用相同)”。⑥“字母形體,但凡筆畫簡易,便於書寫,由教育部征集各種字母形體,酌取其一”。⑦“編成切音字典,發行全國應用”。同年12月,教育部根據這個決議案,籌備召開“讀音統一會”。1913年2月15日,“讀音統一會”在北京召開。會議第一步審定6 500多字的“國音”,第二步核定音素和采定字母。會上提出的字母方案很多,最後通過把會議審音用的“記音字母”作為正式字母,共38個,都是筆畫很少的古字。於是這套漢字形式的拼音方案產生瞭。由於拼註的是“國音”,所以又稱“國音字母”。

  字母通過後,議決《國音推行方法》7條,規定將小學“國文”科改為“國語”科,或另添“國語”一門,小學課本一律在字旁添註“國音”,中小學教師必須以“國音”授課。由於政局變動和保守勢力反對,這套字母至5年後,1918年11月25日才由教育部正式公佈。

  註音字母方案 原為38個字母,公佈時增加一個“ㄦ”,成為39個。

  聲母二十四

  ㄍ(見一) 古外切,今讀若格。

  ㄎ(溪一) 苦浩切,讀若克。

  

(疑)

  五忽切,讀若愕。

  ㄐ(見二) 居尤切,讀若基。

  ㄑ(溪二) 古畎字,讀若欺。

  

(娘)

  魚儉切,讀若膩。

  ㄉ(端)

  即刀字,讀若德。

  ㄊ(透)

  他骨切,讀若特。

  ㄋ(泥)

  即乃字,讀若訥。

  ㄅ(幫)

  佈交切,讀若薄。

  ㄆ(滂)

  普本切,讀若潑。

  ㄇ(明)

  莫狄切,讀若墨。

  ㄈ(敷)

  府良切,讀若弗。

  萬(微)

  同萬,讀若物。

  ㄗ(精)

  古節字,讀若資。

  ㄘ(清)

  即七字,讀若疵。

  ム(心)

  古私字,讀私。

  ㄓ(照)

  即之字,讀之。

  ㄔ(穿)

  醜亦切,讀若癡。

  ㄕ(審)

  式之切,讀屍。

  ㄏ(曉一) 呼旰切,讀若黑。

  ㄒ(曉二) 古下字,讀若希。

  ㄌ(來)

  即力字,讀若勒。

  ㄖ(日)

  人質切,讀若入。

  介音三

  一 於悉切,讀若衣。

  ㄨ 古五字,讀若烏。

  ㄩ 丘魚切,讀若遇。

  韻母十二

  ㄚ 於加切,讀若阿。

  ㄛ 呵本字,讀若痾。

  ㄝ 即也字,讀若也。

  ㄟ 餘之切,讀若危。

  ㄞ 古亥字,讀若哀。

  ㄠ 於堯切,讀若傲,平聲。

  ㄡ 於救切,讀若謳。

  ㄢ 乎感切,讀若安。

  ㄤ 烏光切,讀若昂。

  ㄣ 古隱字,讀若恩。

  ㄥ 古肱字,讀若哼。

  ㄦ 同人,讀若兒。

  濁音符號

  於字母右上角作[’]。

  四聲點法

  於字母四角作點,如下圖:

  方案公佈後,1919~1932年又進行瞭以下修正。

  ①排定字母音類次序。1919年4月6日,教育部公佈《註音字母音類次序》,把39個字母按照發音部位排成以下次序:ㄅㄆㄇㄈ(唇音),ㄉㄊㄋㄌ(舌尖音),ㄍㄎ

ㄏ(舌根音),ㄐㄑ ㄒ(舌面音),ㄓㄔㄕㄖ(翹舌音),ㄗㄘㄙ(齒音),ㄧㄨㄩ(介母),ㄚㄛㄝ(單韻母),ㄞㄟㄠㄡ(復韻母),ㄢㄣㄤㄥ(帶聲韻母),ㄦ(特殊韻母)。

  ②增加韻母ㄜ,使“註音字母”從39個增加為40個。

  ③韻母ㄦ兼作聲母。

  ④改變標調方法。1922年教育部公佈《註音字母書法體式》,把原來在註音字母四角加點的標調方法改為在韻母上端加–(標陰平,可不用)、ˊ(標陽平)、ˇ(標上聲)、ˋ(標去聲)、·(標入聲,後不用)5種符號。

  ⑤改變拼音標準。1923年教育部國語統一籌備會第五次大會決議,成立“修訂《國音字典》委員會”,改註音字母的拼音標準為北京話的普通讀音,不再拼“讀音統一會”議定的“國音”。

  ⑥萬、

列為閏音字母。

  ⑦改變方案名稱。1930年4月21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會議議決,改“註音字母”名稱為“註音符號”,認為註音字母方案的功用“僅適註音,不合造字,稱為字母,徒滋歧誤,所以應改稱為‘註音符號’,以副名實”。

  ⑧增加註音方式。改“註音字母”為“註音符號”後,註音方式也從單註“國音”變為在必要時可以“字右旁註國音”,“左旁註方音”,以利方言區人民識字。

  ⑨添補“”母。1932年1月南京國民政府教育部“編訂《國音常用字匯》特組會議”決定,添補一個註音不用、單為說明音理用的“”母,作為ㄓ、ㄔ、ㄕ、ㄖ、ㄗ、ㄘ、ㄙ7個聲母單獨成音節時的省略韻母(虛母)。

  註音字母推行 “註音字母”公佈後,曾經作為漢字正音、傳播“國語”、幫助識字和代替漢字的工具,推行瞭40年。作為漢字正音的工具,用它給漢字拼註“國音”,首先用在字典上。作為傳播“國語”的工具,用它拼寫和學習“國語”,首先用在小學教科書上。作為幫助識字的工具,把它註在漢字旁邊,幫助不識字的人識字;由於目的在識漢字,不在學國語,所以既註國音,也註方音。作為代替漢字的工具,在民眾和兒童不識字的情況下,先學註音字母,後學漢字;碰到不會寫的字,可以用註音字母代替;如識字太少,也可以全用註音字母。

  40年中這4個方面的推行,除瞭代替漢字以外,其他都很有成績,特別是在正音和推行國語這兩個方面。《漢語拼音方案》公佈以前的字典和詞典,幾乎都用註音字母註音。推行國語方面最成功的是光復後的臺灣省。

  

推薦書目

 黎錦熙. 國語運動史綱. 上海: 商務印書館, 1934.

 羅常培. 漢語拼音字母演進史. 北京: 文字改革出版社,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