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關於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簡稱《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同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號主席令公佈,自2004年5月1日起實施。共8章124條。其章目分別為:第1章總則,第2章車輛和駕駛人,第3章道路通行條件,第4章道路通行規定,第5章交通事故處理,第6章執法監督,第7章法律責任,第8章附則。《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公佈與實施,對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道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提高車輛通行效率,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都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