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早期註音方法之一。用一個漢字直接為另一個漢字註音,如“甲音乙”,為甲字註音,表示甲與乙讀音相同。直音註音法始於漢末,沿用至今。直音法不僅表示漢字的讀音,還兼有釋義作用。唐代顏師古註《漢書》,徵引23傢註,幾乎各傢都有直音,其中漢末服虔、應劭最早。以後有全部用直音或主要用直音註音的專著。直音與讀若相比,是註音方法的一個進步。不過,直音註音法也有一定局限性,遇到同音字都是冷僻字,或某個音隻有一個字、沒有同音字時,就行不通瞭。儘管直直音有這樣的缺點,但從漢末以來,仍然經常有人采用,歷經近2000年而不衰。《康熙字典》的註音是反切與直音並用,在找不到恰當字時,也采用改變聲調的直音法。比如“寡”字,在“古瓦切”下還有“瓜上聲”的直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