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河南滑縣人。卒於北京。1932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3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7年參加革命工作。 1937~1938年,在原籍從事學生工作及武裝組織抗日活動,在中共晉魯豫省委黨校學習。1938~1945年任中共滑縣工委書記、縣委書記,中共豫北地委組織部部長、地委宣傳部部長,中共冀魯豫第二、第四地委書記。1945~1949年任中共冀魯豫第四地委書記,桐柏區委副書記,南陽地委書記。19949~1966年任中共南陽地委書記,中共中央華南分局委員、常委、秘書長、農村工作部部長、副書記,中共廣東省委書記處書記,中共廣東省委第二書記、第一書記,中共中央中南局書記處書記。1966~1971年“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到工廠勞動。1971~1980年任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革委會副主任,中共廣東省委書記、廣東省委第一書記、廣東省革委會主任,廣州軍區政治委員,中共四川省委第一書記、四川省革委會主任,成都軍區第一政治委員,政協第五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委員。1980~1989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總理,中共中央副主席,國傢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主任(兼),中共中央代總書記,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共中央軍委第一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1989年6月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決定撤銷其中央總書記、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和中央軍委第一副主席等職務。同年7月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決定撤銷其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職務。是中共第十至十三屆中央委員(十三屆四中全會撤銷),第十一屆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委員(十一屆四中全會增選),第十二至十三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十三屆四中全會撤銷),第十一屆(十一屆五中全會增選)至十三屆中央政治局常委(十三屆四中全會撤銷),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副主席(十一屆六中全會增選),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代總書記(1987年1~11月任職),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十三屆四中全會撤銷),中共十三屆一中全會任中央軍委第一副主席(十三屆四中全會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