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鄂豫邊蘇區創建人。湖北黃安(今紅安)人。卒於河南光山潑陂河。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在傢鄉組織農民協會和農民自衛軍,同地主豪紳作鬥爭,曾任區農協秘書。1927年11月率紫雲區農民武裝參加黃麻起義,後隨起義武裝到黃陂縣木蘭山一帶開展遊擊戰爭。1928年5月與吳光浩等率中國工農革命軍第7軍到光山縣柴山保地區開闢根據地,任中共光山西區區委書記,參與領導武裝鬥爭,組織農民協會,發展中共基層組織和地方武裝。同年10月起任中共鄂東特委委員、、鄂東北特委書記、鄂豫邊特委書記、鄂豫皖特委委員。曾主持制定《關於目前政治形勢與黨的任務》等決議案,主張將武裝鬥爭、土地革命和根據地建設結合起來,實行邊界武裝割據,參與領導創建鄂豫邊蘇區。1931年1月參加中共六屆四中全會,因反對王明的“左”傾冒險主義被誣陷為右派。返回鄂豫皖蘇區後,因反對張國燾的錯誤領導而受進一步打擊,被開除出黨,調任鄂豫皖省蘇維埃政府稅務局局長。後被誣陷遭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