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學中十二經脈在腕、踝關節附近的重要腧穴。臟腑原氣經過和留止的部位。十二經脈各有一個原穴,故又名“十二原”(見表)。屬特定穴。
十二經原穴名稱手三陰陰經 | 肺經 | 太淵 | 心經 | 神門 | 心包經 | 大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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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三陽經 | 大腸經 | 合谷 | 小腸經 | 腕骨 | 三焦經 | 陽池 |
足三陰經 | 脾經 | 太白 | 腎經 | 太溪 | 肝經 | 太沖 |
足三陽經 | 胃經 | 沖陽 | 膀胱經 | 京骨 | 膽經 | 丘墟 |
《靈樞》提出瞭十一條經脈的原穴,缺心經原穴神門,由《難經》增補始備。其中,陰經是“以輸為原”,即將五輸穴中的輸穴當作原穴;陽經則不同,輸穴之外,另有原穴。
原氣來源於腎間動氣,是人體生命活動的原動力,原氣通過三焦運行於五臟六腑、頭身四肢,是十二經脈維持正常生理功能的根本。原穴是臟腑原氣所留止之處,因此臟、腑發生病變時,就會在相應的原穴出現異常反應。根據原穴部位出現的各種異常變化,可推知五臟功能的盛衰情況。在臨床上,取用原穴可調整臟腑經絡虛實,使原氣通達,從而發揮其維護正氣、抗禦病邪的治療作用。另外,在腧穴配伍上,原穴與絡穴往往同用,稱原絡配穴,可用來治療表、裡經之間的病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