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傢資訊安全的組成部分。包括用戶通信安全和郵政生產作業安全。

  郵政資訊安全是基於郵政業務,特別是信函(包括郵政特快專遞)業務,承載著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工商企業以及人民群眾的大量資訊,其中許多涉及國傢機密和商業秘密;同時,也要防止敵對勢力和不法分子利用國傢郵政管道從事非法活動。郵政的資訊安全主要是通過“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的寄遞業務由郵政企業專營”這一法律措施予以保證。

  用戶通信安全主要指用戶通信秘密的保護。憲法規定公民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規定,對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的,視情節輕重,違法行為人必須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郵政企業對於給據郵件丟失、損毀、內件短少,按規定承擔向用戶賠償或者采取補救措施等民事責任。郵政生產作業安全指郵政生產組織和生產過程的安全,包括作業安全、運輸安全、資金安全、設備安全,以及防火、防盜、防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