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與音樂有關的心理現象及其規律的心理學分支學科。最早的音樂心理學思想可追溯到古希臘的畢達哥拉斯、亞裏斯多德及中國先秦的老子、孔子等人有關音樂性質及其對人影響的著述。然而,科學意義上的音樂心理學源於19世紀物理聲學、人體解剖學、生理學的發展及科學心理學的確立。

  德國物理學傢H.von亥姆霍茲1863年有關聲音感覺的研究,標誌著音樂心理學的誕生。C.施通普夫1883年側重重於樂音諧和與不諧和問題的研究,試圖建立音樂心理學的學科體系。G.T.費希納、W.馮特、E.馬赫等德國學者也對音樂心理學的早期發展有所貢獻。上述研究主要是從感知覺層次上梳理聲音刺激與心理反應之間的關系。

  20世紀上半葉,聲學與生理學、心理學的發展推進瞭音樂心理學,特別是音樂心理測量在美國、蘇聯等國傢的開展。美國音樂心理學傢C.西肖爾有關音樂才能的研究,把音樂能力分為音高、音強、音色、音值、音調記憶與節奏記憶6個方面,通過被試的各項得分來評判其音樂才能。蘇聯心理學傢B.M.捷普洛夫將音樂能力分為節奏感、和聲感與音樂聽覺等幾個項目,分別進行測量評定。西肖爾和捷普洛夫的研究成為音樂心理測驗的經典。其後,有關音樂才能結構的理論、音樂才能的先天遺傳與後天影響的研究逐漸增多。在近代音樂心理研究中,格式塔理論在音樂心理認知層面上得到引申與發展,精神分析方法在對音樂傢個性與情感世界的分析中被廣泛采用。20世紀下半葉,系統論、控制論與信息論的發展對音樂心理學的研究產生瞭重要影響。音樂知覺、想象、記憶與思維等更高心理層面的研究也日益增加。音樂對人類身心影響這一古老話題在新的研究層面上轉化為新的學科——音樂心理治療。計算機信息技術與其他人文學科的進步也推動著音樂心理研究的發展。音樂心理學作為與音樂美學、音樂教育學、音樂社會學、音樂人類學相關的音樂學基礎學科,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同時,音樂心理學作為應用心理學的分支,其研究對象的特殊性及其獨特的研究成果也將促進心理學學科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