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特殊利益而對政府和立法機關施加政治影響和壓力的團體或組織。因為這類組織往往由具有相同利益的人自願聯合而成,故又稱利益集團特殊利益集團。壓力集團是利益集團維護和擴張自己利益的工具,它總是同派別政治相聯繫。利益集團不是公共性組織,不用對公眾負責,一旦其採取瞭行動,並影響到政治決策和政治事務,就變成瞭壓力集團。其活動特徵是參與政治過程、尋找利益表達的途徑、影響政治決策,但不謀求控制政府。壓力集團的組成主主要有三類人員:相對少數的正式領導人、信念堅定的核心成員和大量的名義會員。在西方國傢,數量驚人的壓力集團大多產生於中產階級或上層階級,有些產業和地方也擁有自己的利益團體。壓力集團影響政治過程的方式主要有遊說,訴諸法律,助選,宣傳,以及抗議、示威、遊行、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