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體內血液不足,不能濡養臟腑、組織、器官所引起的虛弱性中醫學證候。常見於心悸、虛勞、眩暈、長期發熱、月經不調、崩漏、閉經、不孕,以及西醫學的營養不良、造血功能障礙、慢性消耗性疾病、神經衰弱或出血性疾病等。

  血化生於由脾胃腐熟運化的水穀精微和腎精,在氣的推動和固攝下運行不息,營養和滋潤全身。若脾胃虛弱、納食減少、水穀精微不足以生血;或腎氣衰弱,陰精不足以化血;或失血過多,熱病、大病、久病等耗傷陰血;或勞倦內傷、思慮過度暗耗耗陰血,蟲積腸道、耗吸營血等,皆可形成血虛證。臨床表現為面白無華或萎黃,口唇、爪甲、眼瞼、舌質色淡,頭暈眼花,手足發麻,心悸失眠,婦女月經後期、量少、色淡甚至閉經,脈細無力等。因血虛不足,五臟六腑、四肢百骸皆失於濡潤,故有上述表現。

  心主血,肝藏血,心肝兩臟與血的關系最為密切。若心血虛,可見心悸,失眠,多夢;肝血虛則眩暈、耳鳴、視物模糊、手足震顫等。若體內瘀血停滯不去,有礙新血的生成,亦可成為血虛的病因。倘若祛除瞭瘀血,新血得生,血虛癥狀即可得到緩解,故有“瘀血不去,則新血不生”之說;相反,血液不足,無力運行,則瘀血難去。氣虛無力化生營血,也是血虛的原因之一;另外,氣虛也可是血虛無以生氣的結果。因此,血虛與血瘀、血虛與氣虛可互為因果。

  血虛證的治療以補血為法。常以四物湯為基本方,結合病因、病位靈活加減。若療效不顯,可結合補益脾胃或滋補腎精法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