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行政訴訟結果有利害關係的行政訴訟當事人以及除審判員、書記員、執行員以外的依法為幫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實真相而參與到行政訴訟中的其他人員。包括行政訴訟的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勘驗人員等。行政訴訟的參與人與行政訴訟參加人不同。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行政訴訟參加人僅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和訴訟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