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徒步、騎馬或乘坐車輛沿指定路線進行的有組織的移動。軍隊陸上移動的基本方法。按行軍方式分為徒步行軍、騎馬行軍、摩托化行軍和履帶行軍;按行軍強度分為常行軍和強行軍。古代軍隊行軍多採用徒步、騎馬和兩者結合的方式行軍,長途行軍較為普遍,常常兼程疾進。中國牧野之戰時,周武王曾率兵急行軍200餘千米。戰國初期,吳起提出“凡行軍之道,無犯進止之節,無失飲食之適,無絕人馬之力”(《吳子·治兵》)的原則。歐洲的埃帕米農達、亞歷山大、漢尼拔等統帥帥,曾率數萬步兵和騎兵進行長時間、遠距離的行軍。中國漢代,騎兵成為作戰的重要力量,出現瞭較大規模的單一騎兵行軍縱隊。歐洲進入中世紀後,盛行騎馬行軍,行軍縱隊開始按連、營、團建制編成。近代,由於軍隊編制裝備的發展,戰場的擴大,開始組織大部隊、多兵種復雜的行軍。第一次世界大戰末期,出現瞭摩托化行軍。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及戰後,軍隊的機動能力進一步提高,摩托化、履帶行軍成為軍隊移動的主要方式,同時夜間行軍被廣泛重視。現代條件下行軍,目標暴露,隱蔽困難,組織指揮復雜,對道路依賴性大。行軍必須周密組織計劃,正確確定行軍部署;保持充分的戰鬥準備,預定行軍時對各種情況的處置方案;嚴密組織偵察、警戒、偽裝、對空防禦和對敵核、化學、生物武器襲擊的防護;加強道路、工程、技術與後勤保障及警備調整勤務;遵守行軍序列、速度、距離和安全隱蔽措施的規定。組織行軍時,可根據裝備、任務、敵情、地形和天候等情況,采取不同的方式和強度。常行軍,一般徒步日行程30~40千米,時速為4~5千米;乘車日行程為200~300千米,晝間時速25~35千米,夜間時速20~25千米;履帶日行程為150~200千米,晝間時速20~25千米,夜間時速15~20千米。強行軍,以加快行軍速度和延長行軍時間的方法實施。行軍中,應加強防空,采取要點掩護和跟進掩護的方法,保障行軍縱隊的上空安全;註重對付來自地面的襲擊和破壞,做好安全警戒和道路的保障;組織好行軍途中的大休息、小休息,以恢復體力和保養車輛,保障部隊按時到達指定地域。

強行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