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指由公共選擇理論、委託–代理理論、交易成本理論等構成的龐雜體系;狹義上是主要關註政府既定職責的履行方式。又稱管理主義、以市場為基礎的公共行政、後官僚制典範企業型政府等。當代行政學界一種新的思潮和理論流派,當代政府改革實踐的主流模式。

  新公共管理(狹義)和公共選擇的共同點是尊崇市場力量、市場作用、市場機制。兩者的主主要區別在於公共選擇關註的核心是政府角色定位和職能范圍(核心是退卻和卸載),主張減少政府幹預,充分發揮市場的力量解決政府面臨的困境;新公共管理則關註的是政府“分內職責”如何履行,核心是借用市場理念、市場主體、市場機制等來完善政府公共組織。新公共管理的基本觀點可以作出以下總結:①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之間在管理上並無本質差別。②私營部門管理的優越性。③借用私營部門的管理模式來重塑政府,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徑。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在1999年公共管理發展報告《轉變中的治理》中,把新公共管理的特征歸納為8個方面:①轉移權威,提供靈活性。②保證績效、控制和責任制。③發展競爭和選擇。④提供靈活性。⑤改善人力資源管理。⑥優化信息技術。⑦改善管理質量。⑧加強中央指導職能。

  新公共管理對傳統公共行政學范式提出瞭挑戰,改變瞭傳統行政學的研究范圍、主題、方法、學科結構、理論基礎和實踐模式,日益成為當代西方政府管理研究領域的主流,並在實踐中產生瞭巨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