闡明在成本遞減情況下國際分工和國際平衡的原理,旨在說明嚴格意義上的水準貿易發生的一個原因,並著眼於規模經濟即成本遞減的重要性的理論。由日本學者小島清在1975年出版的《對外貿易論》一書中首次提出。

  協定性國際分工原理的內容包括:①協定性國際分工原理的目標是在一體化中實現生產成本的長期遞減、增加同盟內部貿易、實現規模經濟並修正以比較優勢原理為基礎的分工原理,這個目標是直接接針對主流一體化理論提出的。因為小島清認為在一體化內部僅僅依靠比較成本優勢來形成國際分工,並通過競爭機制來實現規模經濟是有害無益的。理由是,在區域內部,通過自由貿易來實現企業的規模經濟極易導致集中與壟斷,並導致生產成本上升,甚至於引起各成員經濟失調,此時國傢(地區)之間競爭的負面效應又會傷害規模經濟。②小島清認為要想實現生產成本的長期遞減和規模經濟,就必須引進共同市場的內部分工原理,並在其指導下通過兩國(地區)間的協議來實現國際專業化分工。該原理假設兩國(地區)在生產兩種產品時各有專攻,即通過簽訂協議進行分工,相互為對方提供專業化生產商品所需大市場,這樣,兩種產品的生產都能夠獲得規模經濟,並使得生產成本大幅度下降。③協議性國際分工不能夠通過價格機制自動實現,而必須通過當事方的某種協議加以實現。如中美洲共同市場實行的統一產業政策,是由國傢間的計劃決定的分工,是典型的協議性國際分工。

  協議性國際分工原理的獨到之處在於它研究的是成本遞減情況下國際分工與均衡的達成。該理論認為,參與協議性分工的商品應滿足以下條件:首先,它必須是能獲得規模經濟效益的商品,如重工業、化學工業中的商品;其次,它應該是在不同國傢(地區)生產不會產生很大差別的產品,即無成本差異和需求彈性差異的商品。按照該理論,經濟一體化必須在處於相同發展階段的同質國傢(地區)之間建立;在生活水平和文化等相類似的鄰近國傢(地區)之間更易於達成協議,且容易保證相互需求的均等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