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與其決定因素之間的函數關係。決定消費水準的因素很多,如收入、財產、利率、預期未來收入等。其中收入是最根本的因素。因此,消費函數實質上指消費與收入之間的函數關係。消費函數主要應用於宏觀經濟分析之中。

  消費函數這一概念最先由英國經濟學傢J.M.凱恩斯提出。他在《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中提出:總消費是總收入的函數;消費隨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但消費的增加低於收入的增加。這一思想用線性函數表示為:Ct=a+bYt。式中C表示總消費,Y表示總收入,下標t表示時期,ab為正參數。參數b稱為邊際消費傾向,其值介於0與1之間。凱恩斯的這個消費函數用當期的收入水平來解釋當期的消費水平,被稱為絕對收入假說。這一假說過於簡單粗略,用於預測時誤差較大。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許多經濟學傢對消費函數進行瞭深入的研究,提出瞭若幹新的假說及相應的函數式。其中最有影響的是F.莫迪利亞尼的生命周期假說。基本思想是:人們根據一生的收入安排一生的消費。安多和莫迪利亞尼根據此思想提出的消費函數式是

,其中 Et( YL)表示在時期 t預期未來的實際勞動收入, A表示金融資產的實際價值。另一個有很大影響的是 M.弗裡德曼的 持久收入假說。基本思想是:人們不是根據當時的收入,而是根據穩定的(持久的)收入來決定消費。弗裡德曼(1957)把持久收入視為過去收入的加權平均數,權數從當時到過去無窮遠呈幾何級數遞減,即 。式中 Y t p 表示在時期 t計算的持久收入。假定消費與持久收入成比例,則通過代換可得如下消費函數: Ct= C t–1+ k(1–λ) Y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