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江西餘幹人。196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68年4月參加工作,1959~1965年在清華大學動力系熱工測量及自動控制專業學習,任共青團支部書記。1965~1968年在清華大學動力系熱工測量及自動控制專業讀研究生,任中共支部副書記。1968~1975年任湖北省武漢市葛店化工廠技術員,廠技術科副科長,車間主任,廠黨委委員、廠革委會副主任。1975~1982年任湖北省武漢市科委副主任、黨組成員,市科協副副主席、黨組成員,市革新改造挖潛指揮部副指揮長兼辦公室主任,市工程科技中心主任、黨委書記。1982~1983年任中共湖北省武漢市委常委。1983~1986年任中共湖北省武漢市委書記(當時設有第一書記)、武漢市市長。1986~1995年任中共江西省委副書記,江西省副省長、代省長、省長。1995~1997年任中共江西省委書記。1997~2002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山東省委書記、省委黨校校長。2002~2007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是中共第十二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三至十六屆中央委員,第十五屆中央政治局委員,第十六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在中共十六大上當選為中央紀委委員、常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