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先秦時期老子哲學的一個基本命題,它說明自然與人為之間的辯證關係。出自《老子》第四十八章。老子認為道作為宇宙本體自然而然地化生天地萬物,就其自然而然而言,是“無為”;就其生成萬物、萬物各得其所而言,稱之為“無不為”。人的行為也應當效法大道,順應自然,以“無為”的態度處事,而“無不為”則是事物合理發展的結果。老子建議執政者奉行“無為而治”的政策,認為“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欲而民自樸”。老子之後,莊子提倡“在宥(寬恕)”,認為“聞在宥天下,不聞治天下也”,可以看作是對老子思想的繼承。“無為而無不為”,後代引申為“君道無為,臣道有為”。慎到說,“君臣之道,臣事事,而君無事;君逸樂,而臣任勞”。《呂氏春秋》認為,“因者,君術也;為者,臣道也”。《淮南子》對此有一新解釋,“所謂無為者,不先物為也;所謂無不為者,因物之所為”。主張“循理而舉事”,即因自然之勢加以主觀努力,可以看作是對老子思想的發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