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與文化決定論和經濟決定論直接對立的理論。又稱文化非決定論。為美國歷史學派的理論。認為文化本身是一個獨立的有機整體,是人與自然、社會環境各方面相互作用的結果,任何用單一原因解釋和推論文化的形成與發展的做法都不正確。每種文化的形成和發展都有生物、地理、歷史、經濟和政治等各方面原因,各種影響對文化特性的形成無疑都是重要因素之一,但都不是唯一的重要因素,其影響程度則要依據文化本身的性質而定;而且,文化本身反過來也可以對這些因素有著一定定的制約作用。如地理環境因素能影響現存的文化,但在同樣的環境下可以發展出完全不同的若幹種文化。再如經濟因素對文化的影響一般講比其他因素要大,但也不能把每種文化特質都看成是由經濟狀況決定的,至今人們找不到由經濟力量決定的藝術風格、禮儀以及特殊的宗教信仰,卻可以清楚看到文化與經濟互為因果的關系。該理論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30年中對美國文化人類學的研究發生極大的影響,20世紀80年代以後逐漸衰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