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語劇作傢。生於柏林附近的諾瓦韋斯,卒於斯德哥爾摩。父親是猶太人。1934年隨父母逃亡倫敦,後又逃至佈拉格。1936~1938年在佈拉格藝術學院學習繪畫。1939年德國法西斯佔領捷克斯洛伐克前,又隨同父母經瑞士逃往瑞典,任電影導演,並從事繪畫和寫作,發表瞭用瑞典文寫的第一批作品。1945年加入瑞典國籍並加入瑞典共產黨。50年代又改用德語寫作。1960年起成為職業作傢。最初以《馬車夫的身影》(1960)引起文壇矚目,作品表現一群精神神空虛的流亡者的生活感受,細節描寫過於精確、具體,被稱為“微觀小說”。《與父母告別》(1961)是傳統的德國“發展小說”,與《逃亡的終點》(1962)、《反抗的美學》(2卷,1975、1978)都帶有明顯的自傳性。其中,《反抗的美學》是作者的力作。他試圖將時代的歷史和社會的經驗、美學與政治的認識以全景方式表現出來。他不僅寫出1917~1945年之間歐洲左派的整體風貌,而且還對左派理論和實踐進行全面的探討,其中寫到改良主義與革命,社會民主主義與共產主義,斯大林主義和托洛茨基主義之間的緊張關系,純理論與政治實踐的矛盾,魏瑪共和國的階級鬥爭,西班牙內戰,反抗法西斯流亡,左派之間的互相殘殺,國際主義的統一與瓦解等,可說是一幅現代國際政治與文化的全景圖。魏斯的另一個重要成就是戲劇創作,大多取材於歷史文獻,但不是歷史劇。劇本《馬拉被殺記》(1964,統稱《馬拉/薩德》)以戲中戲的形式,表述法國大革命的領袖讓·保爾·馬拉的被謀殺過程,表現瞭極端個人主義與革命理想之間的矛盾。劇本中有對話、獨白、評論、演說、歌唱、舞蹈、啞劇以及現實與幻夢等多種表現手段,被稱為“總體戲”。《調查》(1965)反映奧斯維辛集中營的納粹分子殘酷迫害猶太人和蘇聯戰俘的罪行,被稱為“舞臺報告”,根據1945年對戰犯的審訊記錄、取證調查、檔案材料以及報紙報道如實濃縮而成。作者通過被告、原告、證人、法官的問答構成臺詞。全劇分“十一歌”,即舞臺歌、集中營歌、秋千刑歌、劫後餘生歌、利加托夫勒之末日歌、支隊長施塔克歌、黑墻歌、註射毒液歌、監獄歌、除蟲劑乙歌、火爐歌。劇中的18名被告全是真人真名。這兩部作品與H.基普哈特的《約·羅伯特·奧本海默案件》、R.霍赫胡特的《代理人,一部基督的悲劇》並稱為60年代的戲劇新品種文獻劇(又稱紀實劇)的代表作。魏斯後來創作的《關於越南的討論》(1968)是應邀訪問越南後的作品。《托洛茨基在流亡中》(1970)和《荷爾德林》(1971)都被稱為“紀實戲劇”或“文獻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