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網路技術在發展和應用過程中一系列社會關係的法律制度的總稱。主要有以下內容:①保障網路安全的法律制度,包括防止破壞網路正常運轉和截取、竊取他人機密資料,以及通過網路散佈不當資訊的法律規範。各國刑法中有關打擊嚴重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條款和相關行政法規中規範網路服務的規定均屬於這類規範的典型。如中國的《互聯網資訊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和《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等。②在網路環境中保護著作權的法律制度。各國的著作權法不僅將““復制權”等經濟權利的適用范圍延伸至網絡環境,還擴大瞭原有“傳播權”的內容,使之能夠控制利用網絡傳播作品的行為。同時,還增加瞭對技術措施和信息管理系統的保護,防止他人未經許可將加密的數字化作品解密或篡改其中的權利信息。各國著作權法還規定瞭網絡服務提供商的共同侵權責任以及對其責任的限制。③規范電子商務的法律制度。利用網絡這種信息媒介進行的商務活動具有一系列傳統商務活動所不具有的特征,如電子合同並不使用傳統書面形式、無法加以常規簽名、合同內容在傳遞過程中有可能被截取等。因此,法律的規范和調整成為電子商務得以存在和健康發展的前提。此外,電子商務活動中可能產生的欺詐行為也需要法律加以管制。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制定的《電子商務示范法》和《電子簽名示范法》(見國際電子貿易示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都有這方面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