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使役用的牲畜。包括用於耕作、馱運、騎乘等的馬、牛、騾、驢、駱駝等。評定役畜生產能力的主要指標是挽力、速度和持續工作時間。生產能力的大小與畜種、品種、畜齡、性別、體重、飼養管理和調教情況有關。各類役畜牽引作業和馱運時的生產能力分別見表1和表2。

表1 役畜在不同速度下的牽引功率

表2 役畜馱運時的負載力

  役畜的挽力與體重有關。各種役畜的挽力相當於其體重的百分比,馬為13~15%,騾為10~15%,驢為10~16%,牛為18~26%,駱駝為25~30%。

  役畜一般白天每工作1小時,需要休息10~15分;每工作3小時,需喂料1次,喂料後休息20~30分鐘。在中國南方,水牛經常在高溫高濕的水田中耕作,每工作2小時需休息1次,以恢復體力,降低體溫。役畜的使役年齡一般是:馬3~18歲,牛3~12歲,騾3~20歲,驢3~15歲,駱駝3~25歲。

  役畜的挽力、速度和持續工作時間的關系,可用公式計算:

式中PpVptp分別為實際挽力、速度和持續工作時間;PnVntn分別為標準挽力、速度和持續工作時間。公式中任一項發生變動時,其他兩項或一項必分別為發生相應的變動。

  在農業機械化迅速發展的今天,不僅發展中國傢仍以畜力為農業的主要動力,就是在機械化水平較高的國傢,馬、騾、驢用於短距離運輸的仍有相當數量。中國在1986年共有役畜6900餘萬頭,役畜仍是農業的動力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