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急性毒性試驗求得的半數致死濃度 (LC50)或平均耐受限 (TLm)推算化學物質對魚類的安全濃度而採用的一種常數。應用係數也可由慢性試驗求得。如果某種化學物質的應用係數為k,而且已經求得該化學物質對實驗魚的96小時LC50,則該化學物質對此種魚的的安全濃度為96小時LC50k倍。

  從20世紀40年代起,就有人陸續提出一些根據化學物質的急性毒性試驗結果確定應用系數和計算安全濃度的經驗公式,其中常用的是:

這些公式一直沿用至今。也有人曾試圖根據化學物質的性質把毒物分成幾類,對每一類毒物提出相應的應用系數。一般說來,對性質穩定的、能在生物體內積累的化學物質,如有機氯農藥等,應用系數采用0.01,即安全濃度=0.01×96小時LC50。對那些性質不穩定而又無積累性的化學物質采用0.1作為應用系數,對其他化學物質可根據具體情況在0.1~0.01之間選用。

  不論是按經驗公式,還是用0.1~0.01的應用系數推算化學物質的安全濃度,都缺乏嚴格的實驗依據。60年代美國學者提出瞭毒物最大容許濃度的概念,用實驗室魚類的生產指數作為觀察指標,由慢性試驗求得的毒物最大容許濃度除以96小時LC50來計算應用系數,即:

實驗證明,不同毒物有不同的應用系數。如鎘對黑頭軟口鰷(Pimephales promelas)的96小時半數致死濃度為7.2毫克/升,毒性最大容許濃度是0.037~0.057毫克/升,由此計算出的應用系數是0.005~0.008;而馬拉硫磷對此種魚的應用系數為0.019~0.056。盡管不同種魚對毒物的敏感性存在著很大的差異,但同一種毒物對它們的應用系數卻十分接近。以馬拉硫磷為例,它對黑頭軟口鰷的96小時 LC50 和毒性最大容許濃度分別是10.45毫克/升和0.20~0.58毫克/升,對藍鰓魚(Lepomis macrochirus)則分別為0.110毫克/升及0.0036~0.0074毫克/升。這表明藍鰓魚對馬拉硫磷的敏感性比黑頭軟口鰷高得多。若分別計算出它們的應用系數,則兩者極為接近,藍鰓魚是0.034~0.067,黑頭軟口鰷為0.019~0.056。這就有可能從那些能在實驗室條件下進行慢性試驗的魚類求出應用系數,估算那些不能在實驗室作慢性試驗的種類的安全濃度。

  由全生活周期慢性試驗求得的應用系數是比較可靠的,這種試驗的缺點是試驗周期長,不可能對每一種毒物都進行試驗。因此又有人用魚類早期發育階段的試驗代替全生活周期的試驗,或試圖從組織病變、生理生化指標、行為等方面找出在低濃度暴露下的明顯早期影響,以求得毒物的應用系數。

  用應用系數推算的安全濃度,由於一些參數是在實驗室條件下求得的,而實驗室條件同天然水體畢竟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因此推算出的安全濃度要在自然環境中驗證。此外,在污染水體中往往同時存在著幾種有毒物質,所以還必須考慮毒物之間的聯合作用。

  

參考書目

 M.C.Rand et al., Standard Method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Water and Wastewater,14th ed., Bru-El.Graphic Inc.,Springfield,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