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南宋思想傢、教育傢。字元晦,亦字仲晦,晚年自稱晦庵。生於南宋高宗建炎四年,卒於南宋甯宗慶元六年。先世徽州婺源(今江西婺源縣)人。出生於福建南劍尤溪(今南平尤溪縣)。31歲時拜李侗為師,成為程頤(見二程)的四傳弟子,建立瞭以以“理”為核心的客觀唯心主義哲學體系,是宋代理學的集大成者。

  朱熹吸收瞭儒、道、佛各傢尤其是北宋張載等人的心理學思想和當時的自然科學成果,比較全面系統地研究瞭人的心理。他把人的形神關系歸結為“理”和“氣”的作用,認為形而上的理是“生物之本”,產生出形而下的氣,然後再產生人的形體和精神(《文集·答黃道夫》)。但他承認形體產生精神:“人生,初間是先有氣,既成形,是魄在先。形既生矣,神發知矣。”(《語類》卷三)也看到瞭精神可以支配、調節形體的反作用。(《語類》卷五)他認為“性”是心理的未動狀態,人性既包括仁義禮智等“天地之性”,也包括知覺運動等“氣質之性”;“氣質之性”不僅由娘胎“稟定”,也由“習染”而成。因此,後天的努力可以變化氣質。他把有無“血氣”和頭的長向作為判斷有知無知和知之高低的生理因素。認為記憶是思維的基礎,能“助其思量”;思維是記憶的條件,“不思則記不起”;隻有兩者結合,才能“心與理一,永遠不忘”。他發揮瞭程頤“知在行先”的唯心主義觀點:“知行常相須,如目無足不行,足無目不見。論先後,知為先;論輕重,行為重。”(《語類》卷九)他認為,“情”與“欲”是心理的已動狀態:“心如水,性猶水之靜,情則水之流,欲則水之波瀾。”(《語類》卷五)他把“欲”分為“好底”和“不好底”兩種,後者指追求奢侈的物質生活以及不合封建倫理的需求,應加以“懲窒消治”。在意志方面,他認為“志”是“心之所之”,據陳淳解釋:“之,猶向也。”“例如志於道,是心全向於道。志於學,是心全向於學。”(陳淳:《四書性理字義》卷上)“意”是“心之所發”,是心理的“未動而欲動”狀態;從意志到行動要經過“志→意→行”的過程。他還認為,“才是心之力,是有氣力去做底”(《語類》卷五);“才”包括材質和才能兩個方面。關於“志”(志向)、“才”(才能)、“術”(技能)三者的關系,他認為“志”是關鍵,但“非才則無以濟其志,非術則無以輔其才”。朱熹的讀書法對古代的學習心理也有較大貢獻。

  朱熹的心理學思想是為封建統治階級服務的,他的人性論和情欲說等一直成為封建地主階級統治人民的理論依據。他著作浩瀚,論述心理問題較多的有《四書集註》、《朱文公文集》和《朱子語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