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國傢和地區採用的曆法,又稱回曆。它純粹以朔望月為曆法的基本單位,奇數的月為30日,偶數的月為29日,平均每個曆月為29.5日。積12個月為一年,共354日。12個朔望月實際上約有354.3671日,為使月初和新年都在蛾眉月出現的那天開始,回曆採用置閏的辦法,每30年為一周,共加11個閏日。在30年迴圈週期中,第2、5、7、10、13、16、18、21、24、26、29各年為閏年。閏年在12月底增加一日,共355日。回曆年比西曆年約少11日,因之歲首首逐年提早,約33年循環一周。回歷的起始歷元定在穆罕默德從麥加遷到麥地那的一天,即儒略歷公元622年7月16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