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利尼西亞宗教觀念之一。原指被認為具有曼納而不可接觸的人或事物。後泛指為禁令或禁忌。在波利尼西亞,人們認為頭人和祭司擁有很多曼納,以致普通人接觸其人或其財產就會罹禍,甚至禍延氏族或後代。因此頭人和祭司就成瞭塔佈。此外如懷孕或經期中的婦女、某些食物、屍體以及聖地、聖物等也常被視為塔佈而不可接觸。如必須接觸或在無意中接觸後,則要經過特定的儀式或施行法術予以緩解。如新西蘭的森林被視為塔佈,但通過適當的禮儀可以暫時解除禁忌,允許人伐木或狩獵。死去頭人的氏族,也被視視為塔佈,其成員的活動有一系列禁忌,如不得做飯、澆園、漁撈或唱歌等。庫克於1771年首次對塔佈進行過描述。19世紀後期,有關學者開始對塔佈觀念加以研究,認為在不少原始宗教中都有類似情況。弗雷澤在《金枝》中研究瞭原始人和古代人的塔佈。史密斯在《閃族宗教》一書中分析瞭猶太教與伊斯蘭教中的塔佈。人類學傢的研究引起瞭心理學傢對塔佈的興趣。伍登特認為塔佈觀念起源於對惡勢力的懼怕,這種懼怕後來發展成崇敬與恐懼的雙重情緒。弗洛伊德在其《圖騰與塔佈》中,註重近親性關系與塔佈的聯系,發展瞭伍登特關於塔佈起源的理論,提出瞭既愛又恨的概念,指出對塔佈的既愛又恨的特性,通常用來指人與神的關系,一方面它是一種肯定的力量,當人與其相交時,會因而得福;另一方面,它又是一種否定的力量,如果人接觸瞭它就會罹禍。有人認為現代的一些宗教中,仍多少保留著塔佈習俗的殘餘,比如基督教關於罪的觀念就與塔佈相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