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用以專指為保衛傳教或反對異教迫害而進行的戰爭。也指該教的軍事制度。阿拉伯語意為奮鬥。它帶有濃厚的宗教色彩,如聖戰動員令要由政教合一的領袖哈裏發或伊瑪目頒佈,在行軍和作戰中要經常朗誦《古蘭經》文,高呼“安拉偉大”,以激發戰士的宗教熱忱,發揚忘我的犧牲精神,使他們相信死於聖戰,雖死猶生,靈魂將入天園。

  伊斯蘭教各派都十分重視聖戰制度對維護伊斯蘭教的作用。各派教法經典均立專章,討論聖戰的任務、統帥人選、行軍紀律、兵員對對象等問題。遜尼派一致認為它是穆斯林的一項“整體義務”,隻要部分穆斯林履行這一義務,其餘穆斯林皆可卸責。哈瓦利吉派和什葉派則認為它同禮拜、齋戒等功課一樣,是每個穆斯林必須履行的義務。什葉派和蘇非主義者還重視聖訓提出的關於兩種聖戰的觀點:戰時同外在的公開敵人進行戰爭,名為小聖戰;平時同內在的敵人即人的私欲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惡行進行鬥爭,稱為大聖戰。

  隨著哈裡發國傢的建立和伊斯蘭教的傳播,聖戰從早期為反對迫害和保衛傳教的鬥爭,變為奪取和鞏固政權或保衛和擴大疆土的軍事手段。在伊斯蘭教歷史上,各派統治者都將鎮壓異己力量維護自己的統治秩序,以及抗禦入侵之敵以確保國土安全的軍事行動,統稱為聖戰;而穆斯林將自己為反對教派壓迫和外敵入侵等所進行的軍事鬥爭也稱為聖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