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正式經典,被奉為教義和神學的根本依據。內容主要包括歷史、傳奇、律法、詩歌、論述、書函等。將這些書定為正典聖書者認為各書具有神的啟示和旨意。名稱源於希臘文biblia,意為一組書卷,為複數詞,拉丁化後成為單數詞。

  基督教聖經的前部即猶太教聖經,稱《舊約》,後部稱《新約》。“約”源於希臘文diathēkē,拉丁文作testamentum,意為盟約。基督教認為,舊約是上帝通過摩西與以色列人所立之約;新約則是通過耶穌基督而而與信者另立的新約。

  基督教各派所收舊約的卷數不盡相同。天主教除新教所收各卷外(卷次編排略有小異),還另外收入被稱作“第二次正典之書”(又稱外典,或次經),計有《多比傳》、《猶滴傳》、《便西拉智訓》、《所羅門智訓》、《巴錄書》、《馬加比傳》上下卷、《以斯帖補篇》和《但以理附錄》等卷。多數古代東派教會的聖經亦同此。希臘正教會和俄羅斯正教會部分神學傢對此曾持異議。各派所收新約各卷基本相同。

  內容 《舊約》 ①津法書。5卷。猶太教總稱為“妥拉”(希伯來文tôrâh,原意為曉諭)。即《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猶太教、基督教傳稱為摩西所作,故又稱“摩西五經”。《創世記》中記載古希伯來傳說中世界與人類的開始和古希伯來民族的起源,並記述瞭關於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約瑟等幾位先祖的傳說故事;後4卷記載瞭以色列民族形成的歷史和傳說。猶太教認為,律法書闡述瞭以色列人與上帝的特殊關系,並相信上帝曾與亞伯拉罕立約,應許使其後裔成為大國;他們相信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使之脫離法老的奴役,是上帝通過摩西拯救他們,並寫此5卷書作為上帝所曉諭的律法,因而世世代代應忠於上帝,謹守遵行摩西所頒佈的神賜律法。

6世紀維也納《創世記》中之一頁:雅各與天使角力

  ②敘事著作。12卷。即《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上下卷、《列王紀》上下卷、《歷代志》上下卷、《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和《以斯帖記》。這部分著作亦稱“歷史書”,又因大多以先知派觀點寫成,猶太教稱“前先知書”。《約書亞記》記載摩西死後,以色列人在約書亞的帶領下進入迦南(今巴勒斯坦)的故事。《士師記》記載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後,國傢尚未形成而由士師統領;士師對內是審判官,對外則是軍事領袖。《撒母耳記》和《列王紀》敘述以色列人從建立國傢直到最後被巴比倫滅亡的傳說。《歷代志》的內容和《列王紀》大致相同,涉及年代也相近。《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記述被擄到巴比倫的以色列人返回耶路撒冷的情況。

  ③詩歌。有《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雅歌》、《耶利米哀歌》等6卷。《約伯記》的主要內容是約伯與三個朋友辯論義人為什麼受苦的問題。《詩篇》共150篇,多為猶太教用於宗教活動的詩歌,大部分稱為大衛的詩。《箴言》以格言的方式專講處世之道,也包括對青年的教導。《雅歌》以愛情為題材,據稱為象征神人之間的深情而寫。《耶利米哀歌》是對耶路撒冷遭到毀滅的哀嘆。

  ④先知書。16卷。並根據篇幅長短又分為大先知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但以理書》)和小先知書(《何西阿書》、《約珥書》、《阿摩司書》、《俄巴底亞書》、《約拿書》、《彌迦書》、《那鴻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哈該書》、《撒迦利亞書》、《瑪拉基書》)。多借傳“上帝諭旨”從宗教思想出發,評論現實問題。

  《新約》 ①敘事著作。包括《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4卷福音書和《使徒行傳》。福音書基本內容為記述耶穌的生平和教訓。“馬太”和“路加”均載有耶穌誕生的故事,“馬可”則以施洗約翰傳道和耶穌受洗為起首。關於耶穌的事跡,前三福音所述大體相同;《約翰福音》則多論述耶穌事跡的宗教意義。《使徒行傳》敘述耶穌的門徒在耶路撒冷建立第一個教會,以及彼得、保羅在地中海沿岸傳教的情況。

  ②教義著作。為書信體。21卷。前13卷即《羅馬人書》、《哥林多前書》、《哥林多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書》、《帖撒羅尼迦後書》、《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提多書》和《腓利門書》,傳為保羅所作,故總稱為“保羅書信”。此外,尚有《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前書》、《彼得後書》、《約翰一書》、《約翰二書》、《約翰三書》和《猶大書》。《羅馬人書》,對基督教教義作系統的闡述,突出發揮“因信稱義”的道理。據稱,因始祖亞當一人犯罪而使整個人類都陷於罪的權勢之下(後世稱之為“原罪”),人與上帝的關系就一直處於不正常狀態。人藉相信基督就可與上帝和好,憑靠基督救贖之恩而被稱為義。《雅各書》認為單靠信仰而無行為加以印證是無意義的;並批評瞭當時教會中有人強調某種與生活脫節的信仰。《希伯來書》強調基督教優於猶太教,“彼得書”(主要是前書)講論基督受苦的意義,“約翰書”則著重發揮“道成肉身”(即上帝成為人)的教義。

  ③啟示書。1卷。即《啟示錄》(又稱《約翰啟示錄》)。在福音書中雖有啟示文學作品的片斷,但內容集中的啟示書則是《啟示錄》。《啟示錄》用啟示文學所特有的形象化語言,描寫天地末日的景象。不少學者認為,書中的七頭十角怪獸暗指當時迫害基督教的羅馬帝國統治者。書中說各族各民都被迫拜那獸的像,是指羅馬帝國強制推行對皇帝塑像的崇拜。作者動機在於鼓勵1世紀末受羅馬迫害的小亞細亞西部信徒,並以預言方式指出不義的羅馬終將傾覆,末日審判和新天新地終將自天而降。

  外典 見次經。

  聖經考證 長期以來,關於聖經各卷的編寫過程和歷史背景,僅有傳說而缺乏科學的考證。17~18世紀以來,隨著近代古籍考證學的產生,聖經考證學亦逐漸形成,該學科的目的不在於評判聖經的思想觀點,而是以不帶成見的態度,對聖經進行考證。聖經考證學大致可分為初級考證和高級考證。初級考證亦稱之為章句考證,主要任務為核查現存聖經的章句是否與原本完全相同。高級考證又分文獻考證和史學考證,因二者皆借助於史學分析,故史學考證在廣義上亦為這兩部分的合稱。文獻考證著重於考查各卷書的作者,其寫作目的、地點、結構、所據原始資料等。史學考證著重於考查各卷書所述歷史背景,作者或後世編者是否受所處時代影響而在敘述中帶有傾向性等。就方法來說,還有原材料考證、體裁考證、編修考證等。近世以來,各派考證傢對聖經各卷的編寫及歷史背景已作出大量考證,發現並積累瞭不少資料,並提出瞭種種意見和學說。較普遍的論述大致如下:

  《舊約》考證 ①律法書。近代考證傢大都認為五經非摩西所寫。其中較被普遍接受的“底本說”認為,5卷書是以數種最早的文獻為底本,經長期積累輯合而成(見五經問題研究)。

  ②敘事著作。多數考證傢認為有關作者們約於公元前8世紀在先知派的影響下,編成律法書中的《申命記》後,繼而編寫有關以色列歷史的敘事著作。編寫者的基本觀點是:一切崇拜都應集中在耶路撒冷,凡違反這個規定的君王都被認為是褻瀆神明;上帝是公義的,凡不公義之事都要受到譴責。《歷代志》略有不同,是按祭司派的觀點編寫,關於大衛王,不象《列王紀》那樣功過皆記,而是把大衛、所羅門的時代理想化地加以描述。關於《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近世考證傢認為:尼希米被亞達薛西一世任命為猶大省長,於公元前445年回耶路撒冷主持重建城墻;以斯拉則於亞達薛西二世在位時的公元前397年回到耶路撒冷,並頒佈律法書而重新奠定猶太教的基礎。

  ③詩歌。近代考證傢認為,《約伯記》為一篇帶哲理性的詩劇。《詩篇》經長期積累並多次編纂而成,大部分詩章的源出可以上溯到古代以色列人被擄之前。他們重返巴勒斯坦後,這些詩章經過改編被用於再建的聖殿崇拜中。《箴言》的作者多為以色列歷代的宮廷教師,他們以傳授智慧為己任,教導貴族子弟,故有智者之稱,作品體裁被稱為智慧文學。《耶利米哀歌》在希伯來文聖經中原不與《耶利米書》相聯,但在希臘文“七十子譯本”聖經和敘利亞文聖經中都將兩卷書聯在一起。近代考證傢多認為“哀歌”並非耶利米所寫,還可能不是出自一人之手。

  ④先知書。古代以色列人尊奉先知為上帝的代言人。先知書大部分內容都是各先知生前的言論,後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在其門徒中流傳,最後匯編而成。考證表明:最早的先知書是《阿摩司書》,為公元前8世紀的作品,也是舊約中最早的著作。當時亞述人時常入侵,對以色列國形成嚴重威脅。阿摩司、何西阿、以賽亞等先知相繼出現(相應的先知書被認為是其言論的記錄)。他們認為,由於以色列人背棄上帝,所以上帝興起亞述人以懲罰他們,因以色列人終不悔改,故終為亞述所滅。以色列國滅亡後,巴比倫對南方猶大國又構成重大威脅。於是又有耶利米、西番雅、哈巴谷等先知警告以色列人。後來巴比倫大軍直搗耶路撒冷,以色列人被擄,先知認為這是因為以色列不悔改,故而上帝用巴比倫來懲罰他們。他們被擄到巴比倫後,以西結和寫“第二以賽亞”(即《以賽亞書》第40章以後的部分,考證傢多認為是另一人所寫)的先知出現。以西結用傳預言的方式論述以色列人終將復國,聖殿要重建。“第二以賽亞”的作者宣告上帝要安慰以色列人,他們很快就要返回祖國。《但以理書》雖也被列為先知書,但屬於啟示文學著作,成書年代也比一般先知書晚得多。

  《新約》考證 ①敘事著作。多數考證傢認為,各卷福音書約寫成於1世紀下半葉。前三福音較早寫成,又稱符類福音(見符類福音研究)。《約翰福音》成書最遲,約在1世紀後期。20世紀有人運用體裁考證法得出結論,認為在福音書未寫成前,有過一個對耶穌事跡與教訓的口傳時期。不少學者對這一時期進行瞭一些新的探索。關於《使徒行傳》的作者和寫成時間,多數觀點認為是路加完成《路加福音》後寫出的。但也有人認為,“路加”的現傳本是經過修訂的。

  ②教義著作。一般認為,署名保羅的書信及《彼得前書》約寫於1世紀中葉。約在1世紀後期,其他一些書信陸續問世,但我們對其來源所知極少。《希伯來書》可能是從羅馬帝國東部寫給羅馬一些信徒的。署名“作長老的約翰”之《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可能是以弗所教會的長老約翰於1世紀末所寫。《雅各書》、《約翰一書》等不是專門寫給某一教會,而是以書信形式發揮宗教教義;這類作品常被稱為“通函書信”。關於各類書的作者問題,目前存在不少爭論。多數學者認為《彼得後書》的作者不是使徒彼得,而是另一人寫於2世紀初;“提摩太前後書”和《提多書》雖然都署名保羅,但有人認為這些作品是由保羅的弟子匯集保羅所寫書信的片斷而成,也有人認為這3封信都是保羅所寫。

  ③啟示書。作者自稱約翰,但他所使用的希臘文,帶有明顯的猶太色彩,並同《約翰福音》和“約翰書信”很不一致。故不少考證傢認為三者不是出於同一手筆。現經考證,《啟示錄》作者被認為是巴勒斯坦的猶太人,有人認為可能是西庇太的兒子約翰。據古代教會傳說,約翰晚年在羅馬帝國亞西亞省以弗所居住,而《啟示錄》起首則稱亞西亞的以弗所等七教會。該書寫作年代現仍有爭論。有人認為寫於1世紀60年代羅馬皇帝尼祿對基督教發動第一次大迫害之後,但多數學者則認為,鑒於尼祿迫害僅限於羅馬城,尚未波及各省,而《啟示錄》反映的是亞西亞省教會受迫害情形,與1世紀90年代羅馬皇帝多米提安在各省迫害基督徒的情況相符,故推定《啟示錄》是在多米提安迫害之後寫成。

  抄本和版本 舊約原文以希伯來文為主,新約原文則是希臘文。最早的聖經是紙莎草紙抄本,由於傳抄中難免發生錯訛,以各種古抄本來校勘現傳本的章句正誤的聖經校勘學便應運而生。

  《舊約》抄本 公元前四五世紀時,猶太教有一些文士,專管記錄宗教大事和抄錄聖經,希伯來文傳統文本逐漸形成。1947年以來,考古學者對死海古卷加以整理後,將猶太教聖經的古抄本分為三種,一為古巴勒斯坦抄本;二為古埃及抄本,這種抄本後被譯成希臘文,即後世流傳的“七十子譯本”;三為原始傳統抄本,後來發展為流傳下來的希伯來文傳統文本,即馬所拉本。傳統文本於2世紀上半葉已經定型,但隻有希伯來輔音字母,直到10世紀才加註元音。死海古卷發現前,在尚存的約1000種傳統文本中,年代最早的是9世紀抄本,由於舊約著作至遲作於公元前2世紀,所以就引起這些抄本是否失真的問題。死海古卷發現後,學者們從中陸續發現瞭少量2世紀初的抄本,經比較,發現傳統文本與這些抄本基本一致,從而證實瞭傳統文本的可靠性。

  《新約》抄本 新約的原本已經失傳,但其抄本比舊約抄本同原本的時間距離則要近得多,最早的可以追溯到3世紀初。4世紀後新約文本趨於固定化,當時流行的有埃及、亞歷山大、敘利亞等5種抄本,而敘利亞抄本漸居首位。但是後來這些抄本都湮沒無聞,隻在一些隱修院裡保存瞭一部分。中世紀以來,基督教會通用的聖經,為4世紀哲羅姆翻譯的“拉丁通俗譯本”,此譯本在天主教中一直被認為是權威文本。與舊約相比較,新約文本的可靠性更大。聖經校勘學傢研究的古代抄本或殘片多達5000種。20世紀初,有人統計出新約各抄本間的異文約有45000處;根據這些異文,對不同抄本系統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進行研究,並確定哪一種比較接近原本,亦為聖經校勘學的重要任務之一。

馬丁·路德所譯德文版《聖經》封面(1534年初版)

  現存新約抄本中最古的是紙莎草紙抄本及其殘片,皆為近百年來考古學者發掘所得,主要發現於幹燥的埃及沙漠地帶。最早的是“52號殘片”(P52),為《約翰福音》18章殘篇,抄寫時間大概在125年左右。4~11世紀有羊皮紙大楷抄本,現經編目的約有250種,“梵蒂岡抄本”和“西乃抄本”都屬於這一類。此外還有行書小楷體抄本,流行於9~17世紀。

  古譯本 除拉丁通俗譯本外,還有2世紀的古敘利亞譯本。其中在當時最流行的是通俗敘利亞文本,即伯西托本。此外埃及還有3~4世紀的科普特文本。

  重要版本 印刷術發明後,最早印行的是D.伊拉斯謨校訂的希臘文新約,它根據6種較晚的行書小楷體抄本編訂,於1516年出版。幾次再版後,1550年始印成目前的分章分節形式。該文本後在英國成為新約的標準本,1611年以英王詹姆士名義頒定的欽定本中的新約部分,就是根據此文本譯成;其舊約部分則根據馬所拉本。該新約希臘文本在歐洲大陸流行後即成為公認文本,即新教各教會至今所公認的標準文本。17世紀時有人把公認文本和5世紀的“亞歷山大抄本”對照,發現公認文本中有不少錯訛。英國韋斯特科特和霍爾特根據兩個4世紀抄本進行校勘,歷時30年,於1881年出版瞭希臘文新約的新版本。20世紀60年代又有新的希臘文新約問世,其主要根據為1881年版本,並參照新近出土的資料作瞭少量校訂。

  正典的形成 舊、新約各卷著作,其寫作目的皆非編寫經書,都是經過漫長過程,在教內逐漸得到公認,才被正式尊為經書而輯入聖經的。這樣被確定下來的書卷,稱為正典(canon)。正典一詞,希伯來文原意為蘆葦,希臘文轉意為直杖,後引申為尺度或規范。4世紀時,正典一詞始應用於聖經,此詞有時亦指全部被承認之各卷聖書的目錄。一般凡被承認為正典的書卷,即被視為根據上帝的啟示所寫,可作為信仰與行為的準則。猶太教的正典包括律法書、先知書與聖文集3部分。第3部分在基督教產生時尚未列入正典,到2世紀才被猶太教正式承認而被列入。

  猶太教希伯來聖經正典 古希伯來人相信上帝的啟示是通過語言來表現的,並認為,某些受靈感之人的話語可以代表上帝的話,具有神聖權威。初有祭司的訓詞和各種條例,口頭傳誦後逐漸記錄下來形成律法。最初是十誡,被認為是上帝親自傳給摩西的,後來經過許多世紀的積累,各種律法逐漸匯集起來。到以斯拉改革時期(約公元前4世紀初),就不再制訂新的律法,律法書的內容終於得到固定。先知的講論原是對其同代人而發,後逐漸記錄下來以備流傳後世。在匯集律法書的同時,開始匯集先知書。外典《便西拉智訓》的作者便西拉約在公元前190年時,在其書中(48章22節以下)列舉先知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和十二小先知的名字,當時以這些先知命名的各卷書尚未成為正典,各文本間也有許多差異。律法書與先知書編成後,又開始匯集聖文集,便西拉的孫子約於公元前117年提到的“祖先傳下來的其他著作”,當是指此而言。

  希伯來正典最後完成當在公元前後200年之間。1世紀末召開的雅麥尼亞猶太教議會會議,宣佈從摩西到亞達薛西一世為上帝啟示的時期,意即在這個時期以外的任何著作都不得列為正典,從而劃定瞭希伯來正典的范圍。全部希伯來正典於公元100年左右得到最終確定。

  基督教新約正典 新約各卷的作者常自稱是得到上帝的啟示而寫。後世基督徒則認為新約著作都是以耶穌為中心,因此必須是耶穌使徒所寫,至少每卷書都必須有使徒的權威為依據。在現存的文獻中,最早提到福音書編寫情況的,是2世紀上半葉小亞細亞希拉波立主教帕皮亞。他說馬可是彼得的助手,把彼得講論的耶穌事跡記載下來。殉教者查斯丁曾說基督的言行記載在他的使徒和跟隨使徒的人所寫回憶錄中,這類回憶錄和舊約先知書一樣,在禮拜日向會眾宣讀;他強調使徒的權威,認為福音書與舊約處於同等地位。保羅書信在各教會中流傳比福音書還要早,在1世紀末就取得權威的地位。從依納爵的著作中我們得知早在2世紀初已有保羅書信集。140年前後馬西安在羅馬發表瞭他所選的10封保羅書信。

  近代發現的最早新約目錄,是意大利古籍考證傢穆拉托裡於1740年在一古抄本(6~8世紀)殘片中發現的,為2世紀末羅馬教會的新約目錄,後稱穆拉托裡經目。在這個正典經目中,除《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前後書”和《約翰三書》外,現傳新約的各卷書名都已列入。所列“可被接受”的新約各卷,基本上代表當時西部教會觀點。4世紀初猶西比烏在其《教會史》中談到新約正典的范圍問題。他把新約著作分為“被認可的”和“有爭議的”兩類,又在有爭議的這一類裡分為他所接受的和他所排斥的兩種。被認可的和被接受的書有:四福音書、《使徒行傳》、保羅書信(當時包括《希伯來書》)、《約翰一書》、《彼得前書》和《啟示錄》。有爭議的書包括《雅各書》、《猶太書》、《彼得後書》、《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猶西比烏本人認為《啟示錄》也可列入有爭議的一類。亞歷山大城主教亞大納西於367年復活節發佈新約正典書目,與現傳文本完全相同。東部教會雖曾對《猶大書》、《彼得後書》等有過不同意見,但在6世紀初的敘利亞文聖經譯本中,除《啟示錄》外,各卷都已列入。西部教會接受全部新約較早;393 年在北非希波召開的教會會議中所肯定的新約目錄,包括瞭現傳《新約》的全部27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