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民族或其一部分喪失本民族特徵而變成另一個民族的現象。它是從民族產生以來,在社會發展的各個階段都存在的歷史現象。

  民族同化可分為自然同化與強迫同化兩種。自然同化是進步現象,而強迫同化則是反動的,二者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自然同化一般表現為:比較落後的民族與比較先進的民族交往時,自然吸收先進民族的文化,逐漸改變、直至最後完全喪失自己的民族特徵,變成瞭別的民族。整個過程是自願自然演進的,沒沒有借助於暴力、特權和任何強制手段。但是,在同化的過程中也存在著鬥爭,被同化民族中往往有少數人特別是統治階級中的當權者,企圖用行政命令的辦法阻止同化的趨勢,但其結果總是阻擋不住。因為,自然同化是先進取代落後,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自然同化在世界各國和中國歷史上曾大量發生。美利堅合眾國在1891~1909年的19年中,從歐洲遷去移民1000多萬人,其中有奧地利人、英國人、法國人、德國人、匈牙利人、愛爾蘭人、意大利人、波蘭人、俄國人(大部分是猶太人)、瑞典人等。這些來自不同民族的移民後來逐漸同化,形成瞭美利堅民族。Β.И.列寧曾形象地把紐約州比作碾碎民族差別的大磨房。在俄國資本主義發展時期,幾十萬俄羅斯農民和工人被吸引到烏克蘭民族地區,很多人被烏克蘭民族所同化。中國歷史上許多少數民族,如匈奴、鮮卑、契丹、羯等族的一部分,進入中原地區以後,受到漢族先進生產方式的影響,逐漸地接受瞭漢族的文化,最後喪失瞭本民族的特征,成為漢族的一部分。這種自然同化具有極大的歷史進步作用。

  強迫同化是一個民族利用暴力或特權強制別的民族放棄自己的特征而成為它的一部分。這種現象,主要表現在統治民族的統治階級對被統治民族的強制上。如王莽新朝時,強迫匈奴人改匈奴稱號為漢族稱號,改匈奴人姓名為漢人姓名。清初滿族統治者強迫漢人改穿滿人服裝,照滿人習慣蓄發。北洋軍閥政府和國民黨政府強迫許多少數民族地區的學校隻準用漢文和漢語教學,不準使用各民族自己的語言文字等。強迫同化是以被同化民族遭受很大的痛苦和犧牲作代價的,是民族壓迫的一種表現,因而受到被統治民族的堅決反抗。無產階級堅決反對強迫同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