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內人與人之間的心理關係,通常以直接交往關係為主。它是社會關係的一種具體體現。通過人際關係,反映人與人之間的心理距離,以及個體或群體尋求滿足需要的心理狀態。人際關係的變化與發展決定於雙方之間需要滿足的程度。

  人際關係有多種分類方式:①依個體扮演的不同角色,分為夫妻關係、親子關係、師生關係、同學關係、朋友關係等;②依關係的情感表現性質的不同分為親密關係、疏遠關係、敵對關係等;③按關係中所包含的需求性質的不同,可分為工具性性關系和情感性關系;④按關系持續時間長短的不同,又可分為長期關系與臨時關系。人際關系的形成包含著認知、情感、行為3方面心理因素的作用。其中,認知因素是人際知覺的結果,是個體對人際關系狀態的瞭解;情感因素指交往雙方相互間在感情上的好惡程度及對交往現狀的滿意程度;行為因素則是指具體的人際交往行為。在這3個因素中,情感因素起主導作用,制約著人際關系的親疏、深淺及穩定程度。彼此間情感上的聯系是人際關系的主要特征。一定的人際關系表現出一定的人際行為模式,其中由於一方的行為會引起對方相應的行為。一般而言,正確的行為會引起積極的行為反應,錯誤的行為會引起消極的行為反應。當然,對於什麼是“正確”,什麼是“錯誤”的判斷,往往會因人而異,它與個體對他人行為認知時持有的各種主、客觀因素有關。

  對人際關系的測量,主要是對個體之間感情聯系狀態的測量,常用美國精神病學傢J.L.莫雷諾的社會關系測量法(見莫雷諾社會測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