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範所確認的足以引起法律關係產生、變更和消滅的情況。一般地說,法律規範本身並不能直接引起具體法律關係的出現,隻有當法律規範的假定所規定的情況出現時,才會引起具體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和消滅。法律事實通常可以分為兩類:

  法律事件 指能導致一定法律後果,而又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事件。如出生、死亡、風暴、洪水、地震等。這些事件都能在法律上導致一定權利和義務關係的產生、變更和消滅。。例如人的死亡引起財產繼承關系的產生和婚姻關系的消滅(見民事法律事實)。

  法律行為 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