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物質相對應的哲學範疇,指與物質既相對立又相統一的精神現象。意識對物質的關係問題是哲學基本問題。哲學傢們依照他們對哲學基本問題的不同回答,對意識也有不同的理解。唯心主義哲學傢強調意識對物質的本原性,因而把意識理解為超物質的獨立存在的實體,是創造或產生物質世界的本原,意識的內容就是意識本身。唯物主義哲學傢強調物質對意識的本原性,認為意識是由物質派生的,意識在任何時候都不能脫離物質而獨立存在。馬克思主義哲學揭示瞭意識的本質,認為意識是高度組織起來的物質即人腦的的機能和屬性,是社會的人對客觀存在的高級心理反映形式,從內容來說,意識是被意識到的存在(包括外部對象的存在和意識承擔者自身的存在),是客觀存在的主觀映象。意識的產生擺脫不瞭語言這一物質的外殼。但意識又對存在具有反作用,意識表現為個人意識和社會意識,它們都由人們的社會存在所決定,都具有社會性。

  哲學史上的意識觀 人類在其早期階段就已經註意到意識現象的存在。但是,當時的人們並不瞭解意識的本質,把意識看作是一種獨特的、寓於人的肉體之中而在人死亡時就離開肉體的靈魂的活動。唯心主義哲學傢通過哲學的論證,更加鞏固瞭這種觀念。古希臘的柏拉圖認為意識起源於靈魂,理智、意志、情感等意識現象是靈魂的屬性。在他看來,靈魂是最初的東西,是先於形體而存在並能支配形體的能動的本原。靈魂在取得人的形式之前,住在理念世界裡,並具有理念的知識。靈魂在取得人的形式之後的認識,是對過去已有的理念知識的回憶(見回憶說)。中世紀的基督教神學和經院哲學認為,人是上帝的最高創造物,是靈魂和肉體的結合,靈魂是不同於肉體的單純的精神實體,意識是靈魂的機能,靈魂不依賴於肉體,但它是指導和形成肉體的基質,是生命的基質;有意識的靈魂是不死的,它能夠脫離肉體而執行其職能。

  古希臘的唯物主義哲學傢也把意識包括在靈魂的概念裡,但他們試圖唯物主義地解釋靈魂,認為靈魂也是物質的。比如阿那克西米尼認為“靈魂是空氣”;赫拉克利特認為靈魂是火的一種形態;德謨克利特認為靈魂是由精致的、能動的原子形成的。德謨克利特還提出瞭影像說,認為“若不是有影像來接觸,就沒有人能有感覺或思想”,肯定瞭意識是外部世界的反映。中國戰國時期的荀子提出瞭“形具而神生”的命題,認為意識、精神是由人的形體器官產生的。南北朝時期的范縝關於“形質神用”、“形存則神存,形謝則神滅”的觀點,同樣肯定瞭意識、精神對於形體的依賴性。

  在近代哲學史上,R.笛卡爾提出瞭精神和物質彼此對立的二元論觀點。他認為心靈和物質是兩個互相獨立的實體。心靈實體是各種精神屬性的承擔者,它的本質是思想,不具有任何廣袤;物質實體是各種物質屬性的承擔者,它的本質是廣袤,不能思想。兩種實體彼此完全獨立,互不決定。B.斯賓諾莎反對笛卡爾關於兩個實體的學說,認為意識同廣延是物質自然界這一唯一實體的兩種屬性。T.霍佈斯也否認獨立存在的精神實體,認為思維著的實體是物質,心理作用、意識狀態是物質實體運動產生的現象。J.洛克把觀念即意識理解為心靈在本身中的知覺者、人們思維時理智的任何對象即心靈在思維時能夠當作對象的任何東西。他認為心靈是一塊白板(見白板說),心靈的觀念來自經驗:外部經驗(感覺)和內部經驗(反省)。G.巴克萊拋棄瞭洛克經驗論的唯物主義內容,認為心靈、精神或自我是唯一的實體,意識、知覺、感覺不是客觀實在的反映,而是客觀實在本身,“存在就是被感知”,心靈、精神或自我的意識、知覺、感覺,是世界的創造者。D.休謨認為存在的隻有知覺、感覺,在知覺、感覺之外的任何東西,包括物質實體或精神實體是否存在,是不可能知道的。G.W.萊佈尼茨把意識看作是能動的精神性的實體──單子的屬性。單子有知覺,但知覺的清晰程度不同。低級的單子隻有模糊的知覺,較高級的單子如動物的靈魂具有較清楚的知覺和記憶,這就是意識。人的理性靈魂是更高級的單子,它的意識更清楚,不僅能認識必然的真理,而且有關於內在狀態的反省的知識,即自我意識。

  18世紀法國唯物主義者把意識解釋為大腦的機能和屬性。J.O.de拉美特裡明確提出腦是思維的器官,而腦之所以具有思維能力,是同腦的組織結構相關的。D.狄德羅認為腦神經和感覺器官構成一個完整的反映機構,腦是這個機構的中樞,思維是腦的能力,他還探討瞭物質怎樣產生出能思維的人腦的問題。法國唯物主義者肯定意識是對外部現實的反映。但是,他們還不理解意識的社會本質和能動性。

  德國古典唯心主義者把意識看作是絕對獨立的心靈;即“自我”的活動。I.康德認為,“自我”是與個體的經驗的東西相對立的“先驗自我”,是統覺的先驗統一的體現者。J.G.費希特認為,“自我”是絕對的創造的精神始原,它作為意識的活動,既信定自己本身,也信定自己的“非我”。G.W.F.黑格爾把“自我”解釋成為絕對精神,即客觀的自我意識,它是一種能動的創造力量。德國古典唯心主義者關於自我活動的學說,提出瞭和發揮瞭意識的創造性和能動性的觀點。但是,他們並不理解意識的創造性和能動性的真正根源。黑格爾還接觸到瞭意識的發展同社會歷史的發展的關系,但是,他所謂社會歷史也是絕對精神的體現。

  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意識觀 馬克思主義哲學批判地總結瞭哲學史上的各種意識觀,總結瞭自然科學的發展成果,第一次科學地解決瞭意識的起源、本質、社會性和能動性問題。

  意識的起源 馬克思主義哲學從世界物質統一性原理出發,認為人的意識不管看起來是多麼超感覺的,總是物質的、肉體的器官即人腦的產物。物質不是意識的產物,而意識卻是物質的最高產物。意識是物質自身長期發展的必然結果。一切物質在相互作用中都具有在本質上跟感覺相近的特性,即反映的特性。這種反映特性是意識得以發生的自然基礎。反映特性同物質的組織結構相聯系。由於物質的組織結構水平不同,物質的反映特性也表現為不同的形式。無生命的物質對作用於它的事物的反映,是以機械的、物理的、化學的反應形式表現出來的。隨著有生命物質的出現,產生瞭生物的反映形式。生物在進化過程中,其反映形式經歷瞭一個由低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植物和原生動物的反映形式表現為刺激感應性,隨著動物的感覺器官和神經系統的形成,產生瞭感覺這種較高級的反映形式;高等動物不僅已經分化出各種不同的感覺器官和神經系統,而且形成瞭大腦這一神經系統的指揮中心,與此相適應,反映形式就由感覺進一步發展為動物心理。動物心理包括感覺、知覺、表象等反映形式,並且具有初步的分析綜合能力。動物心理是在動物適應環境的活動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動物適應環境的活動愈復雜,它的心理也愈發展;動物的心理愈發展,對動物行為所起的控制和調節作用也愈大,因而動物的活動能力愈大,就愈能適應復雜的環境。但動物心理不管如何發展,總是受著生物學規律的支配,並服從於適應環境的需要。

  生物反映形式從刺激感應到感覺,再到動物心理的發展,是人類意識產生的史前時代和自然史前提,為人類意識的產生準備瞭條件。恩格斯指出,由於C.R.達爾文建立瞭生物進化論,“不僅有瞭可能來說明有機自然產物中的現在者,而且也提供瞭基礎,來追溯人類精神的史前時代,追溯人類精神從簡單的、無構造的、但有刺激感應的最低級有機體的原生質起到能夠思維的人腦為止的各個發展階段。如果沒有這個史前時代,那麼能夠思維的人腦的存在就仍然是一個奇跡”(《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526~527頁)。人類意識是自然界長期發展的產物,是從動物心理發展而來的。但意識並不是單純生物自然發展的結果,而是同人和人類社會一起產生的,它從一開始就是勞動的產物,是社會的產物。

  人是由猿轉化而來的。猿轉化為人的決定力量是勞動(見勞動創造人)。在生物自然進化的基礎上,作為人類祖先的古猿直立行走、前肢解放、高級神經活動和心理活動的高度發展,為勞動準備瞭先決條件。而古猿利用某種天然的中介手段來采取現成食物的活動已孕育著勞動的萌芽。在這種萌芽狀態勞動的推動下,前肢愈來愈轉化為自由的並不斷獲得新技巧的手。手的變化引起瞭整個軀體其他部分和其他器官的變化,心理活動也愈趨復雜,從而導致瞭工具的制造和使用,使古猿采取現成食物的活動過渡到真正的人類勞動。與此同時,在動物心理活動的本能基礎上,逐步形成瞭意識活動的生理機制,猿腦逐漸地變成瞭人腦,猿的感覺器官逐漸地變成瞭人的感覺器官。於是,人類所特有的高級心理反映形式──意識,也在逐漸地形成著、發展著。

  人的勞動從一開始就具有社會性。社會性的勞動既體現瞭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又體現瞭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在勞動中形成和發展的這些關系,不僅通過物質的活動表現出來,而且通過意識的活動表現出來。最初的人類社會集體為瞭使勞動和生活協調一致,社會成員之間不僅要交換物質活動,而且要交換意識活動,要互相通訊,傳遞信息。手勢、呼叫成為最初的人類交換意識活動的手段。在人類發音器官具有一定方向性的逐漸發展的基礎上,呼叫發展成語言符號系統。在勞動和語言的推動下,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和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更加復雜化,人類活動也愈帶有間接的性質。人的腦和感覺器官更加發展和完善,人的感覺能力和思維能力也不斷得到提高和發展。特別是借助於語言符號系統,使人們有可能用觀念的形式反映外部對象,並有可能觀念地改造對象和創造對象,而意識也就成為人類有目的的實踐活動的觀念方面。這是動物心理轉化為人類意識的一個標志。在連續不斷的有規律的勞動基礎上,人們在意識交換活動中所使用的手勢系統和愈來愈復雜化的語言符號系統,逐漸地固定成為人腦意識活動的內部結構。借助於語言符號系統,意識作為人類社會生活的精神方面,以相對獨立的並具有連續性和繼承性的形態形成、發展著。

  意識的本質 馬克思主義哲學認為意識的本質包括兩個互相聯系的方面:①意識是人腦的機能。意識不是脫離物質而獨立存在的實體,它是人腦這種具有高度組織和復雜結構的物質體系的機能或屬性,人腦是意識的物質器官。И.Π.巴甫洛夫的高級神經活動學說和兩種信號系統學說,揭示瞭意識的物質生理機制,闡明瞭意識同腦的神經生理活動的物質過程有不可分割的聯系。腦的生理過程同心理過程是一個統一的過程,意識就是這一過程的內部狀態。

  現代科學進一步從腦神經細胞的水平,對意識活動的生理機制進行研究。神經細胞即神經元是腦神經組織的基本單位。腦是由約10101011個數量級的單個神經細胞所組成的復雜網絡系統。神經細胞中含有豐富的和不同型式的核糖核酸分子(RNA)。研究傢們傾向於認為,核糖核酸分子很可能是儲存信息即記憶的物質基礎。精神元有一個對刺激特別敏感的區域,叫做樹突區。樹突區包括圍繞胞體本身的膜和比較短而粗的突起的表面即樹突。神經元的第一個主要部分是一個長而細的突起即軸突。軸突末端分成一些細枝,每一個細枝末端稍有膨大,叫做突觸囊,內部貯存有化學物質。軸突末端和第一個神經元的樹突區靠近,形成一個突觸。突區感受刺激,當它受到足夠的刺激,就會引起軸突產生一種神經沖動,沖動傳到軸突末端就引起突觸囊中化學物質的釋放,並通過突觸刺激下一個神經元的樹突區,又在這個神經元的軸突中引起神經沖動。神經元本身是一個復雜的物質體系。神經元之間又以高度的有序性和特異性互相聯結著,形成具有極其復雜結構的神經網絡組織,產生反映外部世界的復雜的意識活動功能。

  腦是通過傳遞和處理信息來進行意識活動的。隨著對腦的每一區域依次加以考察,研究傢們越來越認定,腦的功能是有秩序的,並且可用生物的電化學活動來闡明神經元傳遞信息的情況。一般說來,神經元經由樹突輸入信息,又經由軸突輸出信息給下一個神經元,以此類推,神經元的活動由電化學刺激來觸發。神經元傳遞的信息表現為電脈沖信號,信息從一個神經元傳遞到另一個神經元依靠一定的傳遞物質,即突觸囊中所釋放的化學物質。一個神經元接受從另外眾多的神經元傳來的信息,又把信息輸送到其他眾多的神經元,神經沖動的產生和傳遞是按“有”或“無”的規律進行的,傳遞物質有興奮性和抑制性的區分,在這種情況下,不同的信息由各種神經元通過神經纖維傳遞到大腦皮層專司不同職能的各個區域,形成復雜的意識活動過程。

  意識作為人腦的機能,同可以用實驗方法加以確定的人腦的生理過程以及電的和化學的過程分不開。但是,這並沒包括意識的全部本質,而僅僅大體揭示瞭人腦產生意識的生理機制和電化學機制。

  ② 意識是客觀存在的反映。意識是人腦的機能,人腦是意識的器官,但是意識的內容並不是人腦本身固有的,是人腦對外部客觀存在的反映。從意識是人腦的機能這個意義來看,涉及的是意識同它的物質器官的關系,即意識這種人腦的屬性同這種屬性的物質承擔者即人腦的關系。從意識是客觀存在的反映這個意義來看,涉及的是人腦中的觀念映象同外部客觀對象的關系,即觀念的東西和物質的東西的關系、主觀和客觀的關系。然而,這兩個方面是緊密聯系、不可分割的,人腦由於具有意識這種機能和屬性,能夠反映外部客觀對象,造成關於外部客觀對象的觀念的映象。同時,隻有在人腦反映外部客觀對象、造成關於外部客觀對象的觀念映象的過程中,才實現、表現、確證人腦具有意識這種機能和屬性。隻有這兩方面的緊密結合,才能全面地表現出意識的本質。

  意識是人腦對外部客觀存在對象的主觀反映,其內容是客觀的;但這種反映不是客觀對象直接進入人腦,隻是客觀對象在人腦中的觀念映象,因而其形式是主觀的。意識是人的頭腦中主觀觀念的形式和客觀實在的內容的對立統一。人的意識作為對客觀存在的反映,不是一種單一的反映形式,而是各種反映形式的總和,包括感覺、知覺、表象等感性的反映形式和概念、判斷、推理等理性的反映形式。感性的反映形式是關於事物的現象和外部聯系的反映,直接依賴於客觀事物,因而具有直接性。理性的反映形式是關於事物的本質和內部聯系的反映,是在對大量感性材料進行抽象、概括的基礎上形成的,因而具有概括性和間接性。所有這些反映形式都是客觀事物的主觀映象,它們在形式上是主觀的,但內容是客觀的,即使是虛幻的、錯誤的觀念,也不純粹是主觀的。它們雖然具有濃厚的主觀色彩,但歸根結柢仍有自己的客觀“原型”,是對客觀存在的一種歪曲的反映。沒有外部客觀存在的現實,沒有人自身同這種現實相互作用的經驗關系,人就不可能在自己的頭腦中反映和意識到這種現實,因而也就不可能有意識的本身。

  意識的社會性 人的意識從一開始就是社會性的。人腦是意識的器官,具有觀念地反映外部客觀現實的能力。這種能力是在整個人類實踐活動,首先是勞動的歷史過程中形成和“遺傳”下來的。同時,人隻有在社會中生活,通過社會的教育和社會環境的其他影響,掌握瞭歷史地形成的意識發展的形式、規范,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大腦才能現實地成為社會的人的意識器官,它產生意識的能力才能得到實現。外部世界包括自然界和社會,如何反映在人的頭腦中成為人的意識的內容,受人的社會生活條件的制約,並以一定歷史階段的社會實踐為基礎。人的意識同語言有不可分割的聯系。語言是意識活動過程的必要條件,是人們鞏固意識活動成果的手段,也是人們表達和交流思想的工具。馬克思和恩格斯都把語言看作是一種實踐的、既為別人存在並僅僅因此也為我自己存在的、現實的意識。語言是作為社會的產品給予每個社會成員的。離開社會,就不可能有作為社會的人的存在,也就不可能有作為社會的人的意識。意識是人的社會活動、社會生活中固有的精神方面。

  意識表現為個體意識和社會意識。個體意識是指個人對外部現實的反映過程和意識活動,是個人對外部現實的觀念的關系。社會意識是指整個一定社會或一定社會集團的精神生活過程和觀念的關系,它具有復雜的結構和不同的水平,包括不同的形式。政治、法律、道德、宗教、藝術、哲學等觀點和科學理論,以及不同階級、不同社會集團、不同民族的心理和精神生活習俗、傳統等,都是社會意識的組成部分。個體意識和社會意識一樣,也是社會的。因為任何現實的、具體的個人都是社會存在物,他的活動不管采取什麼形式,都是社會的活動。個體意識和社會意識都由人們的社會存在所決定,並對社會存在具有反作用。社會意識不是脫離個體意識或與個體意識絕對對立的抽象的東西。社會意識通過個體意識而發展,個體意識客觀化的成果通過社會交往的中介而轉變成為社會意識的內容。但是,個體意識又依賴於社會意識,社會意識是個體意識形成和發展的思想前提和思想環境,隻有根據社會意識所給予的形式、規范、資料,才有個體的意識活動。

  意識的能動性 馬克思主義哲學在強調意識由物質所派生、為物質所決定的同時,又肯定意識的能動性,肯定意識對物質世界有巨大的反作用。列寧指出:“人的意識不僅反映客觀世界,並且創造客觀世界”(《列寧全集》第38卷,第228頁)。人的意識對客觀世界的反映不是死板的、消極的直觀,而是能動的、積極的。人通過自己有目的的活動,同客觀世界發生相互作用。在相互作用的基礎上,人的意識不僅以感性的形式反映客觀世界事物的現象和外部聯系,而且還通過理性思維的形式反映客觀世界事物的本質和內部聯系,造成理論的體系或觀念的系統。同時,人的意識還有超前反映的能力,這就是根據已經掌握的客觀規律,在一定的事實材料的基礎上,通過合理的推理和想象活動,創立關於事物發展未來趨勢或預示未來事實的新思想、新觀念。

  意識是人的有目的的實踐活動的觀念方面,人在進行實踐活動的時候,首先在自己的意識中,根據客觀事物的屬性和規律,根據自己的需要,為實踐活動創造觀念的對象。這種對象是客觀世界本身並不存在也不能產生的東西。這就是實踐活動結束時所要得到的結果,也就是實踐活動所要實現的目的。這種目的在一開始雖然還是觀念的東西,但它能指導物質性的實踐活動改變客觀對象,對客觀對象進行有序的分解和組合,從而創造體現目的的新對象。這樣,就使意識中創造的觀念的對象變成現實的對象,使意識中形成的觀念的目的變成實在的東西。馬克思主義哲學所說的意識創造世界,不是由意識本身直接創造世界,而是人們從物質世界及其規律的客觀存在出發,依照自己的需要在意識中形成觀念的目的,創造觀念的對象,並通過物質的活動改變客觀事物的形態,從中實現自己的目的,使觀念的對象變成現實的對象,意識的能動性和創造性,在任何時候都不能超越物質的界限。

  人的意識的能動性同人所具有的自我意識密切相關。自我意識是人對自己的存在、活動、思想、感情、願望和需要的意識,人由於具有自我意識,才把自己同客觀世界自覺地區分開來,把活動著的自己同自己活動的對象當作主體與客體對立起來。自我意識是人在實踐活動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是意識的必要的自覺因素。自我意識愈發展,人為瞭自己的需要按照一定的目的自覺地有意識地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動的創造性活動,也愈有保證。

  

參考書目

 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人民出版社,北京,1979。

 馬克思和恩格斯:《德意志意識形態》第1部分《費爾巴哈》,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