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二義:廣義上是相對於物質而與意識同義的範疇;狹義上是相對於感性認識而與理性認識同義的範疇。思維是高度組織起來的物質即人腦的機能,人腦是思維的器官。И.Π.巴甫洛夫關於第二信號系統的學說和現代關於腦科學研究的成果,愈來愈清楚地揭示出思維的物質生理機制,說明思維同大腦有不可分割的聯繫。但是,思維的產生不是單純由大腦的生理基礎決定的。思維是社會的人所特有的反映形式,它的產生、存在和發展,都同社會實踐和語言緊密地聯繫在一起。因此,思維是社會的產物,並且隻有在社會會中才能存在和發展。人腦的思維活動在社會實踐的基礎上,對感性材料進行分析和綜合,通過概念、判斷、推理的形式,造成合乎邏輯的理論體系,反映客觀事物的本質屬性和運動規律。思維過程是一個從具體到抽象,再從抽象到具體的過程,其目的是在思維中再現客觀事物的本質,達到對客觀事物的具體認識。思維是人所特有的認識能力,是人的意識掌握客觀事物的高級形式。它可以在感性認識的基礎上,通過對語言符號化的材料分析,通過邏輯的推理和證明,作出邏輯的結論;或提出假說,認識單純感官和直接經驗達不到的東西;或者預測事物的未來趨勢。思維把人類的實踐經驗以知識的形態固定下來,用以指導實踐,使實踐活動具有目的性和計劃性,並能得到自覺的控制和調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