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

  中國北宋時期政治傢、哲學傢和文學傢。字介甫,也稱臨川先生、荊公。江西臨川人,慶曆二年(1042)進士,曾任簽書淮南判官、鄞縣知縣、舒州通判、提點江東刑獄。長期的地方官吏生活,使他對北宋中央集權制度和土地兼併帶來的社會弊病病有較深的瞭解,產生瞭變法思想。嘉祐三年(1058),他在《上仁宗皇帝言事書》中提出,“視時勢之可否,而因人情之患苦,變更天下之弊法,以趨先王之意”的改革主張,但未被采納。宋神宗繼位後,於熙寧二年(1069)擢王安石為參知政事,越年,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主持變法。史稱“熙寧變法”。這是中國封建社會規模最大的一次社會改革運動。王安石在神宗朝曾兩度為相。死後封舒國公,後改封荊國公,謚文。

  王安石博學多聞,著有《易解》、《淮南雜說》、《洪范傳》、《周禮新義》、《論語解》、《孟子解》、《字說》、《老子註》、《楞嚴經疏解》及《臨川集》等。其著作大多散佚,現僅存《臨川集》100卷、《周禮新義》輯本、《周官新義》以及保存在彭耜編《道德真經集註》等著作中的《老子註》殘篇。

  北宋時,封建統治者利用所謂祥瑞粉飾太平,掩蓋社會矛盾,反對變革。王安石有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流俗不足恤的思想,他指出災異或祥瑞乃是自然事物的反常現象,“天”沒有意志、沒有情感,因而也不能對人的善惡行為作出相應的反應:“天之為物也,可謂無作好,無作惡,無偏無黨,無反無側”。他強調天人的區別,為人的活動爭取地位。王安石上述觀點以“元氣一元論”為理論基礎。他認為:天地的運行“咸法於道”,而“道”以“元氣”為“本體”,天地運行是不以人的意志、情感而轉移的客觀物質演化過程,這過程不受人的意志、情感的影響。王安石還通過解釋《洪范》,提出水、火、木、金、土五行是構成萬物的五種物質元素,五行的變化推動瞭天地萬物的變化,五行有耦,而耦中又有耦,由此推動萬物的無窮變化。萬物運動變化之根據在於“元氣”內部存在著陰陽。陰陽既相“賊”又相“配”,二者的對立統一是宇宙發展的根本規律。王安石反對天人感應說,也反對不顧客觀規律行事的觀點。他主張人的活動要“順天而效之”,即以對天道的認識為基礎;認識必須在“觀於天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的“外求”活動中才能“有得”。他據此認為人的知識是在後天經驗和學習中形成的。王安石對認識的這種理解,具有明顯的唯物主義反映論傾向。但他認為這是僅就“世人”的認識而言,至於少數所謂“聖人”的認識,即“聖智”,卻是“性之所固有,而神之所自生”。

  王安石的哲學,表現出鮮明的經世致用性質。他從“天道尚變”,人應“順天而效之”的觀點,引伸出“天下事物之變,相代乎吾之前”,“必度其變”,對法度政令也應“時有損益”的思想。王安石的變法思想成為宋代對現實政治、經濟生活影響最大的思想體系之一。

  王安石的哲學思想在中國思想史上產生過一定的影響。南宋學者王應麟說:“至《三經義》行,視漢儒之學若土梗”。它對結束漢儒的“章句傳註”之學,起瞭重要的作用。(見彩圖)

王安石(1021~1086) 據南熏殿舊藏《歷代聖賢名人像》摹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