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思想傢用以表示蒼蒼太空、最上主宰、最高存在或不假人力的自然狀態的範疇。它在不同哲學體系中有著不同甚至相反的含義。

  起初,天指抬頭可見的蒼蒼太空,後來由天空意義向多處引申。天空給人帶來光明和黑暗,發出風雨和雷電,變幻詭譎,可望而不可及,在遠古人的思想裏,它是神秘莫測的。一切原始宗教都對天懷著畏敬和崇敬情緒,認為它是人間一切的最高主宰,是至上之神。

  在中國,至上神觀念用天空之天來表表示,最早見於現存夏(約前21~前16世紀)商(約前16~前11世紀)文獻。《尚書·甘誓》有“今予推恭行天之罰”;《尚書·湯誓》有“有夏多罪,天命殛之”,“爾尚輔予一人,致天之罰,予其大賚汝”;《湯誥》佚文:“惟予小子履,敢用玄牡,告於上天後”;《高宗彤日》:“惟天監下民,典厥義,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絕命”等等。可以看出,這個天是一位有意志有人格的最高主宰,他能夠發佈命令指揮人們的行動,他賞善罰惡,密切註視“下民”的行為以決定其壽夭,他接受人間的奉獻聽取禱告。這是一位活靈活現而又至尊至貴的天神上帝。這個觀念,後來曾得到一些唯心主義哲學傢的發揮,並與各種宗教教義相結合,一直流傳下來。

  同這種主宰之天或意志之天的觀念在性質上相近、內容上更為精巧的一種說法認為,天是某種宇宙道德原則,是人類道德的范本和根源。這種意義的天,可以稱作義理之天或道德之天。它既避開瞭將天當作神靈的種種困難,又可以把符合統治階級利益的道德規范上升到神聖地位,因而在許多唯心主義哲學體系中甚為流行。

  孟子所說的天是義理之天,《孟子·離婁上》說:“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認為天是誠的,人則力求達到誠。又在《孟子·盡心上》中說:“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認為人心都是“惻隱”、“羞惡”、“辭讓”、“是非”諸善“端”(見四端),人若能自覺擴充這些善端,便說明對人之所以為人有瞭認識,這就叫“盡其心者,知其性也”。而人心是“天之所與我者”,因而說盡心、知性“則知天矣”。他把天視為一切美德之本。認為天將這些美德賦予人,人若保持並擴充這些美德,勿使散失,就可以成為賢人。

  宋代程顥、程頤對孟子這一思想作瞭進一步發揮。程顥明確說“天者理也”;程頤認為太虛“皆是理,安得謂之虛?”他們所說的“理”,主要指道德準則;他們的天,就是道德之天或義理之天。他們把天道德化,實際上是把某種道德天化瞭。

  另一派哲學傢認為天和其他自然物一樣,是一種物質性的存在。這種意義的天,可以稱作物質之天。

  持這種主張的人,大多相信天是由氣構成的自然界。荀子在《天論》中說:“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認為天是無意志的存在,是天體。《淮南子·天文訓》說:“道始於虛霩,虛霩生宇宙,宇宙生氣,氣有涯垠,清陽者薄靡而為天,重濁者凝滯而為地。”認為天和地都是由混沌逐漸生成的實在,它們的元素都是氣。還有人把“天”看成是自然界的全體,如郭象在《莊子註》中說:“天者,自然之謂”;“天者”,乃物之總名也。”又如張載在《太和篇》說:“太虛無形,氣之本體”,“由太虛有天之名”。這種意義的天沒有任何神秘性、道德性,是一種純客觀的東西,它同自然科學知識及唯物主義基本觀點相一致。

  還有一些哲學傢拿天和人相對而言,認為天是不假人力的天然狀態。把客觀事物的本來情狀叫作天。例如《莊子·秋水》說:“牛馬四足,是謂天;落馬首,穿牛鼻,是謂人。”認為未遭人力羈絡而自由奔馳的牛馬,處在天然狀態,所以叫作天;一旦強加人力,天然狀態便遭到破壞,便不能稱之為天。這種意義的天,可以叫作自然之天或天然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