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漢代史學傢司馬談評論先秦和當時各派學說的著作。收錄於《史記·古史公自序》中。作者論述瞭存在於先秦至漢初的陰陽、儒、墨、名、法、道六個重要學派的要旨、特點和學術上的優缺點。

  作者認為道傢“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對儒傢則甚多微詞,認為其“博而寡要,勞而少功”,但肯定儒傢對君臣父子、夫婦長幼等級差別的論述。認為陰陽傢崇尚尚吉兇之兆,禁忌甚多,使人“拘而多所畏”,但講論天文歷象,則有可取之處。認為墨傢提倡極度節儉,使人難以遵從,但“強本節用”則是傢給人足之道。認為法傢“一斷於法”的主張破壞瞭“親親尊尊”的傳統觀念,可行於一時而不可久用,但是尊君卑臣,職責分明,其論點是可以肯定的。認為名傢“苛察繳繞”,“專決於名而失人情”,但講究“名實”,循名責實這一長處,也應肯定。

  《論六傢之要指》對於諸子思想史的研究有重要價值。司馬談以前,《莊子·天下篇》、《荀子·非十二子》、《呂氏春秋·不二》、《淮南子·要略》等,也對諸傢學術進行評論,但皆概舉同異。自司馬談始,才明確把諸子分為六個學派。這一點對中國哲學史學有著重要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