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婚姻、血緣關係或收養關係結合而成的社會生活組織。傢庭作為社會基層組織,主要社會職能是蕃衍後代,養育子女,組織日常生活等。在特定生產方式下,它還是組織物質生產的單位。

  歷史上有過各種傢庭的形式。在原始氏族社會裏是血緣傢庭、普那路亞傢庭和對偶傢庭;私有制確立後,是一夫一妻制傢庭。傢庭關係在不同程度上受生產方式的制約,在階級社會裏,或多或少受階級的影響。例如,隨著私有財產的出現,就產生一夫一妻制傢庭形式,以保證子女對財產的的繼承權;在這種傢庭中,男性傢長一般都享有特殊的權利,婦女則處於被支配的地位。在把一切都變成商品的資本主義社會裡,資產階級把傢庭關系變成瞭純粹的金錢關系。在社會主義社會裡,由於消滅瞭剝削制度,男女在經濟上、政治上和社會生活其他方面都處於平等的地位,真正的一夫一妻制才成為實際的可能。新型的社會主義傢庭不僅在鞏固和發展健康的婚姻關系和兩性生活上有著重要作用,而且在教育子女、促進生產發展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方面,都發揮著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