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主體對一定政治客體的制約能力和力量。它體現在政治主體為實現某種利益或原則的實際政治過程之中。

  政治權力的要素 政治權力是權力在政治領域中的特殊表現。權力在本質上意味著“能夠”或“具備做某種事的能力”或“產生某種結果的能力”。自人類有瞭政治生活以後,權力一詞就被廣泛應用。在當代社會科學的各領域中,權力一般被認為是人際關係中的特定的影響力,是根據自己的目的去影響他人行為為的能力。在社會生活中,凡是依靠一定的力量使他人的行為符合自己的目的的現象,都是權力現象。政治權力即是其中的一種。政治權力與一般權力不同之處在於,它是一種政治力量,所要實現的目的與政治相聯系。一般地說,政治權力的概念包含著如下的要素:

  ①政治權力的主體。它相對政治權力的客體而言,在一定的政治關系中,處於主動和支配地位的即是主體,而處於被動和被支配地位的便是客體。一般來說,政治權力的主體主要是國傢。此外,各社會階級、各政治集團和社會集團、有組織的和無組織的群眾、各種政治個體等,也可以成為政治權力的主體。在某種特定條件下,通過互相作用,主客體的地位可以互易。

  ②目的性。政治權力的主體通過政治權力所要實現的目的,主要表現為利益或價值。這種利益或價值表現在廣泛的方面,並對於政治主體具有根本性的意義。它構成政治權力運行的內在動力,使政治主體的支配意識不斷地轉化為支配的意志和行為而施加於政治客體,以期得到其所追求的利益或價值。

  ③強制力。政治權力主要是一種強制力,同時包括各種半強制力和非強制力。在政治權力的運行中,這些力量往往結合在一起發揮作用。

  ④權力作用的方式。政治主體對政治客體的作用方式和手段是多樣的。作為強制性的支配,它可以是直接使用暴力的鎮壓或反抗,或是以暴力為後盾的威懾作用,或以威懾為後盾的法律制裁,或以法律為後盾的行政命令或獎懲等。作為半強制性和非強制性的支配,可以是依靠財富實行的獎懲,或依據宗族制度所進行的支配,或依靠人們對權威的崇拜所施加的影響,或運用咨詢性的知識和才能所施加的影響等。 ⑤權力作用的過程和實現。政治權力的大小和效能(即其實現的程度),是通過政治客體的行為符合政治主體意志的程度表現出來的。在政治權力作用的過程中,政治客體並非絕對被動,它必然會對政治主體產生反作用,並造成政治主體能量的消耗(即付出某種代價)。政治權力作用的過程,實際上是主、客體之間的某種鬥爭和較量的過程,其結果必定是某種相對平衡狀態(即動態平衡狀態)。一般說,政治權力的實現隻表現為政治客體的行為大體符合政治主體意志的要求,完全符合的情況是極少的。 ⑥權力關系的穩定度。政治權力一旦實現,政治主體必然要以各種方式和手段將這種權力關系盡可能長久和牢固地維持下去,從理論上和實踐上使某些重大的權力關系合法化、合理化、普遍化甚至神聖化,以保證政治主體的意志能夠持續地發生作用、其所追求的利益或價值能不斷地實現。但政治權力關系本質上是一種動態平衡,永恒的、絕對的權力是不存在的。隨著權力運行中各方力量的變化,到一定時候將引起權力關系的變化,一種權力關系模式便發展到另一種權力關系模式。

  政治權力概念反映的是各種政治實體之間的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約的關系,它強調的是這種影響、作用、制約的一定方向和某種特定的實際結果。由於政治過程中的各種實體不是孤立的和靜止的,因此其相互關系中必然貫穿著權力現象。從政治權力的角度分析政治現象是辯證思維在政治學研究中的體現。

  政治權力的來源 在人類歷史發展的各個時期,不同的社會和政治制度產生瞭多種關於政治權力來源的理論。替奴隸制和封建制的專制制度辯護的“神權論”或“君權神授論”,認為政治權力來源於上帝。在資產階級革命前夕,啟蒙學者則用契約論解釋政治權力的來源,以反對專制制度的神權說。特別是 J.-J.盧梭,從契約論中引出人民主權的思想。他提出,國傢是人類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契約建立起來的,國傢的權力來自人民,而人民的權力則是天賦的。人民主權學說成為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制度的理論基礎。當代一些資產階級學者把權力的來源歸結為對政治資源的擁有和掌握。所謂政治資源則包括:金錢、信息、食物、武力、威脅、職業、友誼、社會地位、立法權、投票權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東西。人們掌握瞭一定的政治資源,便具有影響他人行為的一定力量,擁有一定的權力。人們所擁有的權力的差別可以歸結為人們掌握政治資源的差別。馬克思主義認為,政治權力歸根結柢來源於人們在社會經濟關系中的地位。經濟上占統治地位的階級必然成為政治上的統治階級。而政治權力的直接來源則是社會的階級鬥爭,是階級鬥爭中各種政治力量較量的實際結果。革命的政治權力最初直接來源於人民群眾有組織的革命鬥爭。最初的鬥爭指揮中心便是革命權力的萌芽。隨著革命鬥爭的發展,革命的權力也在發展,直至建立全國性的革命政權,形成完整的革命政治權力。馬克思主義認為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從理論上和邏輯上說,革命的政治權力又來源於人民的信任和委托。這一點在社會主義民主共和制中表現得最為明顯,各種類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以及其選舉和授權的形式和程序,則是其經常的表現。

  政治權力的結構 政治權力的結構蘊含在政治主體的結構之中,它所涉及的往往是同一政治關系的模式。當人們把一定的政治關系作為政治行為藉以活動的空間來觀察時,這種政治關系的結構可被視為政治主體的結構。而當人們把同一政治關系作為政治行為相互作用的一定效應來觀察時,這種政治關系的結構就可被視為政治權力的結構。如政府機關中的上、下級關系,從主體結構方面看,它表現為一系列的行政機構和規章制度,形成瞭行政行為得以運行的一定的空間網絡。從政治權力結構方面看,則表現為按照某種特定方式進行的意志的強加和服從所構成的政治權威運行的特定方式。作為政治主體結構來觀察,主要是著眼於靜態的分析;作為政治權力結構來考察,則主要是著眼於動態的分析。

  政治權力結構包含下列幾方面:①權力作用的方向和方式。政治權力運行必然具有某種確定的指向,並在現實過程中形成確定的權力運行軌道,而政治權力的一定作用方式,則對軌道起著充實的作用,使其獲得現實性。

  ②權力作用的層次。政治權力往往需要經過許多中間層次才能達到最終客體。而這些中間層次會使權力的強度有所增強或減弱,使權力作用的方向產生偏離,從而使政治權力的運行呈現非常復雜的情況。

  ③權力作用的時間。在政治權力運行中,時間的因素具有極重要的意義。一種政治權力若不能在有效的時間內到達客體,其作用將喪失,這意味著權力的中斷。權力中斷以後,需付出幾倍的力量和代價才能恢復,而且難以恢復到原來的狀態。此外,權力的運行隨著時間的推移會產生磨損和消耗,需要不斷補充能量。

  ④權力作用的結果。政治權力的效應是以其結果來衡量的,即要看在權力的作用下,客體的行為符合主體目的的程度。因而,權力作用的結果成為權力結構的最終環節。 政治權力的量化分析 從政治權力的角度來研究政治現象必然要求量化的分析。然而權力的量化有很大困難,因為權力內部的各種因素在量上都具有較大的模糊性。因此,政治學學者一般采取相對量化的方法,即根據政治權力內部的各種因素在一定時間內變化的狀況,找出其與一定的參照系之間的量的對應關系;另一方面,在同一時間內,根據政治權力在空間性質上的差異找出其與一定參照系之間的對應關系。在此基礎上進行量化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