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伯克

  英國政治活動傢。1729年1月12日生於都柏林一個律師傢庭。1744年入都柏林三一學院。1765年任輝格黨議會領袖羅金厄姆侯爵的秘書。1774年當選為國會議員。1797年7月9日逝世。主要政治思想見於《法國革命感想錄》(11790)和大量議會演講。

  伯克的理論基礎不同於流行的自然法和理性主義。他認為國傢是一個在時間和空間方面連續延伸的政治有機體,它由特定的環境、條件、性格、氣質、人民的道德、風俗和社會習慣所決定,是經過若幹世紀由若幹代人審慎選擇的結果。國傢的基礎是人民根深蒂固的愛與忠誠等本能性的感情。這種感情始於傢庭和鄰裡,擴展到國傢和民族。法律的權威不是來自恐怖手段,而是來自同公眾的生活方式相結合的感情。他認為,諸如人民、民族、多數人決定、政體、政黨等重要的政治現象,實質上都和悠久的歷史傳統以及觀念習慣密不可分。國傢不僅是一般經濟利益的合夥人和保護人,而且是一切科學、藝術、美德等高級文明的合夥人和保護人。

  伯克否認抽象的天賦人權和社會契約論。他認為人性是無知和易犯錯誤的,平等隻是一種社會虛構,反之,政治體內必然存在等級的差別,這是一種習慣的社會紀律。他反對革命和革新,主張對於一國的政治制度隻能在繼承、保存原有優點的基礎上加以點滴的變革和改善。認為社會變革要遵照該國人民的習慣,符合本國歷史的精神,即以變革來維護傳統。他對法國大革命持激烈的否定態度,認為它徹底破壞瞭秩序和自由的原則,推翻瞭一切現有制度,最終隻會為暴政鋪平道路。

  伯克第一個對當時在英國出現的敵視法國革命、主張保守的政治活動作瞭理論上的總結,是現代保守主義的思想奠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