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焦慮癥狀(無明確內容和具體物件的恐懼、緊張發作,伴植物神經功能障礙和運動性不安)為主要臨床表現的一種神經癥。簡稱焦慮癥。這概念於1895年由佛洛德提出。以前中國的精神障礙分類中將本病合併於神經衰弱之內,1981年的中華醫學會精神分類又將本病單獨列出。本病病因不清,可能與遺傳素質和環境因素共同作用有關。焦慮作為一種精神病理現象,由缺一不可的兩個方面組成:①焦慮情緒體驗。這是很痛苦的體驗,如提心吊膽,惶惶不安。往往有大難臨頭或死在眉睫的感受,但實際上並不存存在任何災難或危害性的現實事件,或者誘發焦慮的事件與焦慮的嚴重程度極不相稱。②軀體不適的特殊感覺。如胸悶發緊,噪子發堵,呼吸困難,全身無力和就要虛脫昏倒的感覺等。同時還可有口幹、出汗、豎毛、震顫、顫抖、惡心、嘔吐、尿急、尿頻、心悸、脈快、顏面潮紅或蒼白、頭暈等植物神經功能障礙的表現以及撓頭皮、雙手搓扭、坐立不安、來回走動甚至奔跑、喊叫、突然排大便等運動性緊張癥狀。

  在1930~1980年代,西方國傢裡出現瞭焦慮“大流行”。這首先是S.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影響所致。學說的積極面是使焦慮作為一種精神病理現象得到普遍的重視,使對焦慮的研究趨於廣泛而深入。但消極的影響是焦慮一詞被濫用:神經衰弱的診斷逐漸被焦慮性神經癥所取代;癔病性癱瘓是焦慮的“轉換”;偏執狀態則是焦慮的“投射”,如此等等。輕微而不典型的焦慮在各種神經癥中確實很常見,但以典型的焦慮為主要臨床相的焦慮性神經癥卻隻是全部神經癥病例中的少數。焦慮一詞的濫用還有另一個原因。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一種叫做存在主義的哲學流派開始在西方世界蔓延起來。存在主義的所謂存在焦慮一旦影響到瞭精神病理學,常態和病理的區分也就被取消。

  臨床表現 焦慮性神經癥的患者主觀上有強烈痛苦的焦慮情緒體驗,客觀上存在運動或植物功能的明顯紊亂,缺一不可。本病有兩種形式。

  ①泛化性焦慮,為亞急性或慢性起病,病程多遷延。典型的臨床相是所謂自由浮動性焦慮。患者感到非常不安和害怕,整天提心吊膽,但又說不出究竟怕什麼。患者也知道這是一種主觀的過慮,並沒有什麼客觀事實根據,但卻無法擺脫這種無對象無內容的恐怖不安,十分痛苦。自由浮動性焦慮傾向於附著在各種偶然發生的事件上,這使焦慮似乎具有現實內容,但仔細詢問和觀察後不難發現,焦慮的內容完全取決於環境中的隨機變動,沒有中心內容,也沒有一定的傾向性,變化不定。這種被環境牽著鼻子走的焦慮與煩惱不同,應加區別。有些患者時刻等待著不幸的到來,不論遇到什麼事情總是擔心會出現最壞的結果,這叫做預期性焦慮。皮膚劃破一個淺表的小口子,患者馬上想到破傷風,似乎就會死去。孩子跟同伴打架,便想到他會重傷致殘,或因人命官司被法院處決。患者害怕會忘記最重要簡單的事實因而鑄成大錯,上講臺或開會發言會張口結舌下不瞭臺。排隊買菜擔心輪到自己菜就賣完瞭,或者害怕會給錯錢而被指責。實際上,焦慮妨害瞭腦力效率和行動的敏捷性和準確程度,這反過來使患者更感焦慮。

  一部分患者就診時訴述的完全是各種軀體不適和植物神經功能紊亂。隻要醫生頭腦裡有焦慮癥的概念而又勤於瞭解患者的情緒體驗,就不致於誤診。

  ②驚恐發作,又稱急性發作性焦慮。突然發生,間歇期可無明顯癥狀。發作時有明顯的植物神經功能紊亂,如呼吸困難,劇烈心跳心慌,頭暈,全身發軟等。此時患者極端恐怖,害怕會發瘋或馬上死去,有時不敢動或驚呼,或跑到別人房間裡去求救。每次發作時間不長,約十來分鐘,最多一兩個小時。但發作之後可有無力感,甚至幾天臥床不起。驚恐發作可能是與泛化性焦慮完全不同的一種“病”,因為它有傢族集聚傾向,抗抑鬱藥物反應良好。

  鑒別診斷最重要的還要排除各種內科疾病伴發的焦慮。心臟病的早期可以在身體檢查和心電圖等方面都沒有確定的病理發現,這時可能被誤診為焦慮癥。廣泛應用激素以來,激素引起的焦慮在綜合醫院不少見。在精神病學領域裡,焦慮性神經癥要和各種器質性精神障礙相區別。與神經衰弱的鑒別在於焦慮性神經癥的精神緊張、焦慮、恐懼情緒更為突出,且可為發作性,並伴明顯植物神經功能障礙和運動性不安。而神經衰弱的特點為易興奮及易衰竭。焦慮與恐怖很難截然分開。典型的焦慮癥是無內容無對象的恐怖,而恐怖癥則有確定的客觀事物作為對象。但二者之間存在著中間過渡形式。焦慮和抑鬱是兩種密切相聯系的精神病理狀態。抑鬱癥病人也常有焦慮。鑒別困難時可試用抗抑鬱藥,若療效好則應診斷為抑鬱癥。但發作性的焦慮癥對抗抑鬱藥也有效。

  治療 以抗焦慮藥為主。常用的安定一類藥物。發作時可以註射。藥物對慢性焦慮(持續1年以上)的療效不能令人滿意,且易產生藥物依賴。各種松馳療法值得在焦慮病人中推廣。從簡單的自我訓練到利用儀器作生物反饋,可根據病人情況和客觀條件選用。心理治療對很多病人是必要的。有效的心理治療有多種,如交互抑制法(一種行為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