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全面動員,運用軍事、政治、經濟、文化、外交的整體力量所進行的戰爭。中國人民在革命實踐中所進行的全面戰爭,集中地體現瞭毛澤東放手發動群眾、進行人民戰爭的思想。抗日戰爭時期,毛澤東指出,要堅持全民族的全面抗戰,反對單純政府的片面抗戰。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抗日根據地,把黨的組織、人民政府、人民軍隊和各種抗日民眾團體的力量組織起來,使軍事、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條戰線密切配合,形成協調一致的對敵鬥爭。這是真正的人民的全面戰爭。

 在國外,對全面戰爭有不同的解釋。1929年,德國K.希爾提出瞭“總體戰”(Totaler Krieg)的概念,就有全面戰爭的意思。1935年,E.F.W.魯登道夫闡述瞭“總體戰”的思想,其實質是,綜合國傢的一切力量進行戰爭,戰爭中不僅要消滅敵方的軍隊,而且要摧毀敵國的經濟,屠殺敵國的人民。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A.希特勒發動侵略戰爭,就是推行的這種“總體戰”,但並沒有挽救希特勒失敗的命運。美國軍方認為,“全面戰爭”(general war) 是大國之間投入全部資源並危及一個主要交戰國生存的武裝沖突。通常的理解是指美國和蘇聯之間關系國傢生死存亡的戰爭,並將導致新的世界大戰。